“廖衛(wèi)芳:防詐騙”需要多些事前預防
作者:廖衛(wèi)芳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12月16日,市民王女士險些中了騙子的圈套。就在她即將給對方轉賬之際,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公安分局學田派出所民警及時勸阻,避免了她的財產(chǎn)損失。警方提醒,凡是以涉案為由要求匯款自證清白的,都是詐騙。公檢法機關不會設立“安全賬戶”,更不會要求轉賬匯款到“安全賬戶”。(12月21日《江海晚報》)
近年來,各地電信詐騙屢有發(fā)生,不但讓受騙群眾遭受巨大的經(jīng)濟損失,而且也不利于社會的長治久安。雖然公安部門采取了嚴厲打擊,但由于電信詐騙花樣翻新,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讓人防不勝防,群眾被騙案例依舊層出不窮,難以杜絕。
俗話說:“事后打擊不如事前預防。”因此,筆者以為,“防詐騙”需要多些“事前預防”。
一方面,公安部門不妨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短信、微信、QQ等網(wǎng)絡平臺,加大“防詐騙”宣傳和教育的力度,比如:通過身邊的典型案例,以案警示,引以為戒,幫助廣大群眾增強防騙意識,提升防騙能力。
另一方面,公安部門不妨制作一些通俗易懂的“反詐標語”,或“反詐手冊”,把“防詐騙”宣傳更多地引入到群眾的身邊,融入到群眾的日常生活中,讓更多的群眾掌握一定的防詐騙知識,避免掉入各種電信詐騙的陷阱里。
同時,廣大群眾也要加強自身電信詐騙相關知識的學習和了解,提高自我辨別能力,對電信網(wǎng)絡匯款、轉賬等不妨多些“懷疑”的眼光,“質疑”的態(tài)度,避免輕易上當受騙。
筆者相信,只要多些“事前預防”,再輔以“嚴厲打擊”,就一定能讓更多群眾大大減少“被電詐”的可能性,從而既有效遏制各種詐騙案件的發(fā)生,又切實守護好廣大群眾的財產(chǎn)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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