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金福:遏制開車玩手機僅靠“提分”還不夠
作者:葉金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高壓態(tài)勢的前提下,根據(jù)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影響的程度,對交通違法記分做了調整,相比“2016版”交通違法與記分,2022版記分的交通違法共50項。其中,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由2分升為3分。(2月24日《廣州日報》)
據(jù)統(tǒng)計,司機開車時偷瞄手機2秒,高速按120km/h計算,每秒鐘行駛距離約為34米,3秒就是一個超百米短跑距離;普通道路限速60km/h,每秒鐘行駛距離約為17米,3秒超過五十米??梢?,司機“開車玩手機”一旦造成交通事故,那后果必將不堪設想。
眾所周知,開車是一項技術活,司機必須專心致志,一心一意,容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和懈怠。如果邊開車邊玩手機,這不僅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且危險重重,極易造成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
但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總有一些司機喜歡開車玩手機,不是接聽或撥打電話,就是通過手機刷抖音、微信聊天、追劇等。雖然很多司機邊開車邊玩手機,也沒有發(fā)生交通事故,但試問一下,倘若一旦真的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就不怕車毀人亡嗎?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全國每年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中,有數(shù)萬起就是因為司機“開車玩手機”而造成的。這難道不應引起每一位司機朋友的高度警覺嗎?
此次,為了遏制開車玩手機的危險駕駛行為,公安部專門出臺《辦法》,對開車玩手機行為給予“提分”處罰,這無疑是一劑“良方”。但筆者以為,遏制開車玩手機僅靠“提分”還遠遠不夠,還需跟進“更嚴處罰”。
近年來,每到各地兩會期間,就有代表和委員把開車玩手機“入刑”作為提案上交并討論,這說明開車玩手機行為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筆者在想:如果立法部門能夠像查處酒駕、醉駕那樣,把開車玩手機“入刑”提上辦事日程,那一定能對“開車玩手機”行為起到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當然,遏制開車玩手機,除了“提分”“入刑”等有效舉措之外,更有賴于每一位司機的“交通法規(guī)意識”。只有每一位司機都能時時刻刻把“交通法規(guī)意識”入心、入腦,繃緊安全弦,司機“開車玩手機”現(xiàn)象才能真正得以有效遏制。否則,僅靠“提分”這一不痛不癢之舉,是很難遏制司機開車玩手機這一“頑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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