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居家上體育課不可“擾鄰”
作者:周志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家住通州的吳先生,兒子今年8歲。疫情期間,學校改為居家網(wǎng)課后,每天仍有兩節(jié)體育課要上。上午是班級體育課,大約30分鐘;下午是全年級的體育課,大約40分鐘。“體育課前都要先做廣播體操,然后有仰臥起坐、高抬腿、原地快速跑等分組完成的動作,之后老師還會留戶外跳繩的作業(yè),如果小區(qū)封控不能出門也可以用仰臥起坐、平板支撐來替代。”由于家住一層還帶個小院,所以對于吳先生來說,孩子上體育課完全不用擔心擾民的問題,“不過老師每次上課前也會提醒,讓大家準備好瑜伽墊或地墊。”(北京日報客戶端5月16日)
出于疫情防控需求,最近一段時間,北京很多中小學校要求學生居家上課,企業(yè)、單位也要求員工居家辦公。這期間,小孩居家體育課制造的動靜難免會給鄰居帶來一些困擾。有些網(wǎng)友在網(wǎng)上吐槽,由于鄰居居家產(chǎn)生的各種噪音,自己的生活、工作受到了打擾,其中居家體育課多有涉及。不少家長曬出的孩子上課時的短視頻顯示:有的在做第九套廣播體操;有的像是在打拳擊;有的更像是最近大火的“劉畊宏女孩”的跳操,當中不乏一些跳躍的動作,個別也有在客廳里跳繩的。有一些動作,比如高抬腿、原地快速跑等,動靜確實大了點兒,尤其是小孩,不會控制輕重,樓下鄰居可能是有點受不了。
生活中,由于個人體質(zhì)、生活作息習慣等因素的差別,不同的人對聲音的接受程度不盡相同。有些人容忍度高,覺得大白天樓上樓下有點動靜很正常,只要不是在大家休息的時間、不是太過分就行。但有些人容忍度較低,鄰居產(chǎn)生些許動靜可能都接受不了,認為是噪音擾民。
法律上有個噪聲污染的概念,是否構(gòu)成噪聲污染并且達到相鄰污染侵害的程度,這自然不會取決于個人感受,而是有客觀的判定標準。用老百姓的話講,就是看其行為是否“過分”。所謂“過分”,一個是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再一個是干擾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
居家上體育課不可“擾鄰”。孩子居家上體育課,如果避開大家的休息時間,一節(jié)課40分鐘左右的時長,產(chǎn)生一些非持續(xù)性的運動聲音,原則上認為屬于居家生活產(chǎn)生聲響的合理范圍。但是,一些聲響過大或頻率過高的運動,如持續(xù)高頻地進行拍球等,對樓下住戶的影響超出了一般容忍限度,則可能構(gòu)成噪聲污染侵害,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如賠償、道歉等。其它生活聲響是否為噪聲污染也依同理判斷。
其實,鄰里雙方都應(yīng)本著方便生活、團結(jié)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妥善處理鄰里關(guān)系。而從法律角度考慮,大家居住生活在一起,對于日常生活產(chǎn)生的合理聲響,鄰里間都負有一定程度的容忍義務(wù)。“由于容忍度是以一般人或普遍人的認知標準來判斷的,因此當聲響沒有超過一般人的容忍限度時,這些有特殊需求的人,可以采取溝通的方式協(xié)商問題,但不能強制鄰居按照自己的特殊需要安排生活。”現(xiàn)實生活中,有的人可能因自身身體、心理原因或者作息習慣與常人不同,對聲音較常人更加敏感,容忍度更低。從常理上講,如對聲響較為敏感的一方,可以通過采取加裝物理隔音設(shè)備等方式降低外來聲音對自己的干擾;而作為鄰居,得知對方情況特殊后,也要注意將聲響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nèi)。
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小孩居家上網(wǎng)課,成年人也在居家辦公,當大家伙兒都居家的時候,鄰里關(guān)系就變得更“微妙”一些。放平時,偶爾一次球掉地上,聲音響一點、動靜大一點也許沒關(guān)系,但這個時候矛盾可能會放大,尤其是有小孩和沒小孩的家庭之間。作為鄰居,應(yīng)當尊重孩子居家期間適度進行體育運動的需求,本著維護鄰里關(guān)系的原則,妥善處理鄰里糾紛;作為孩子家長,也應(yīng)注意選取合理的時間、合理的運動內(nèi)容以及適當?shù)姆绞綔p少對鄰居的影響。比如,家長可提前跟鄰居打好招呼;運動時應(yīng)盡量避開休息時間;需要進行跳躍、奔跑等動作時,盡量通過瑜伽墊等輔助物品或其它有效措施減少聲響,同時避免一些高頻率、高強度的運動;作為學校老師,也應(yīng)充分考慮到居家的條件,合理安排好孩子的上課時間、運動內(nèi)容。可以給家長一些靈活的選擇,方便家長根據(jù)家庭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孩子的運動內(nèi)容。
還是那句話,孩子居家上體育課,不可“擾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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