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發(fā):抵制“反向抹零”當從我做起
作者:丁家發(fā) 稿源:時評界 編輯:時小川
近日,一女子在深圳某小有名氣的連鎖餐廳就餐,結算時賬單上顯示食品總額為202.6元,應收金額處卻變成203元。當事女子感到疑惑,什么時候有反向抹零這個道理了?雖然自己也不差這4毛錢,但被四舍五入進上去就很不爽。她通過“12315” 舉報了商家。隨后,商家與女子聯系道歉,并對其203元全額退款。(8月10日中國新聞網)
一直以來,許多商家一直沿用“四舍五入”的潛規(guī)則。深圳這家連鎖餐廳因“反向抹零”的做法,不僅向舉報人道歉,還全額退款203元,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筆者認為,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一分一毫也不能侵占,抵制“反向抹零”當從我做起,要敢于向商家“反向抹零”的做法說“不”。
其實,在現金交易情形下,“四舍五入”的傳統(tǒng)做法,主要是為了省去現金找零的麻煩,減少對賬壓力。而大多數消費者一般也不會為這幾分錢而較真,于是“反向抹零”的潛規(guī)則一直存在?,F如今,已進入移動支付時代,消費者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支付方式付款,完全可以精確到分,根本不存在找零的麻煩和困難,沒有必要再設定“四舍五入”規(guī)則。但是,不少商家仍在利用“反向抹零”來算計消費者,肆意侵占廣大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現實生活中,不少商家使用的收銀系統(tǒng),采用“四舍五入”收款方式,即少于0.5元(不含)直接扣除零頭,多于0.5元(含)將向上取整。在“反向抹零”后,結賬單上“優(yōu)惠信息”下方“抹零”一欄數字為負數。比如消費者消費202.6元,將被“四舍五入”收取203元,多收了消費者4毛錢。雖然每一筆僅多收幾毛錢,但積少成多,通過“反向抹零”進賬方式,商家日積月累就可以額外增加一筆可觀的收入,而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則受損。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因此,“反向抹零”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同時,也違反了《價格法》明碼標價的規(guī)定,屬于其中“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違法行為。深圳這名女子通過“12315”維權熱線舉報后,商家或許自知理虧,又是主動道歉,又是全額退款。正所謂:“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保障消費者合法利益,多收幾毛也不行。“反向抹零”屬于違法行為,如此算計消費者的利益,很有可能因小失大,既道歉又賠錢丟面子不說,商家的誠信和社會聲譽度也會受到影響,得不償失。商家應當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遵紀守法、規(guī)范經營,不做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之事;而廣大消費者也應從我做起,堅決抵制商家“反向抹零”等違法行為,不給商家任何可乘之機。同時,市場監(jiān)管還要嚴格執(zhí)法,針對商家“反向抹零”等違法行為,予以嚴厲的行政處罰。這樣,才能構建公平公正、童叟無欺的市場環(huán)境,“反向抹零”便會銷聲匿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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