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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發(fā):民告官“一把手”出庭體現官民平等

2022-08-08 05:00:14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隨著社會法治進步,民告官行政訴訟已是平常之事。然而,“告官不見官”現象,在一些行政訴訟案件中比較普遍,往往案件久拖不決,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北京市通州法院積極推動行政機...

  作者:丁家發(fā)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院長李經緯擔任審判長,通過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律師事務所行政管理訴訟案件。北京市司法局局長崔楊出庭應訴。該案系通州區(qū)法院今年首例市級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的案件。據介紹,北京通州區(qū)法院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發(fā)聲常態(tài)化。今年上半年,通州區(qū)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已達75人次。(8月7日《人民法院報》)

  隨著社會法治進步,民告官行政訴訟已是平常之事。然而,“告官不見官”現象,在一些行政訴訟案件中比較普遍,往往案件久拖不決,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北京市通州法院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特別是“一把手”出庭發(fā)聲常態(tài)化,不僅是很好的現場法治教育,真正體現法律面前官民平等,也有助于化解官民雙方的矛盾和糾紛,促進政府部門增強依法行政意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如今,面對民告官行政訴訟案件,政府部門不再避之唯恐不及,但一般由代理人出庭應訴,很少有行政機關負責人親自出庭應訴的。這樣現象,給原告當事人的感覺就是,官與民在法律面前并不平等,政府部門代理人出庭應訴,就是一種敷衍、應付的做法。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讓當事人感受到政府部門對案件的高度重視以及應訴的誠意,看到了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行政糾紛和爭端的公平、公正性,不再擔心“官官相護”打不贏官司的問題。

  2014年,行政訴訟法正式以立法形式,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梢哉f,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現代訴訟制度文明發(fā)達的標志。通過庭審這一平臺,能夠體現原被告雙方平等的訴訟地位,向公眾展示公權力由人民賦予、受人民監(jiān)督和為人民負責的本質屬性。2021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曾印發(f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執(zhí)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

  “一把手”出庭應訴,其良好的社會效果也顯而易見。其一,在法庭上官民面對面平等對話,通過法庭公開審理和公正裁決,能讓雙方都心服口服,有利于解決官民之間的糾紛和爭端;其二,倒逼行政機關負責人增強依法行政意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否則,在法庭上或被辨得“啞口無言”,就有可能當眾出丑,如果最終敗訴,也會影響政府部門的形象和公信力。其三,當民眾看民告官確實能夠公平公正地解決糾紛,民告官案件將會多起來,而采取不當信訪、極端行為等非訴訟方式的民眾便會越來越少,既節(jié)約了大量的社會資源,政府部門也減少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民告官“一把手”出庭,對構建和諧、穩(wěn)定的法治社會,具有十分積極的現實意義,應當成為行政訴訟案件的新常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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