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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福:男子獵捕800多只野兔被判刑的警示

2023-02-14 20:43:32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退一步來講,人們也不應對野外的野生動物大開殺戒。眾所周知,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對待朋友的方式有很多種,最起碼的...

  作者:游德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日前,陜西省清澗縣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非法狩獵案件,33歲的清澗男子劉飛(化名)獵捕800多只野兔,獲利8萬余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一年又六個月,違法所得被追繳。(澎湃新聞2月14日)

  清澗縣人民檢察院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劉飛在夜間利用強光手電、漁網(wǎng)、炮等工具,先后60余次在清澗縣李家塔鎮(zhèn)、雙廟河鄉(xiāng)、老舍古鄉(xiāng)等周邊山上非法獵捕“三有”野生動物野兔(草兔)800余只,將獵捕的野兔裝在塑料籠子里,通過微信、電話聯(lián)系收購野兔的張某某(另案處理)、郝某(另案處理),以每只100元左右的價格售賣給二人,共獲利8萬余元。

  打野兔也犯罪?是的,非法狩獵還要判刑?!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法律條文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野兔屬于“三有”野生動物。“三有”動物是指有益、有重要經(jīng)濟和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我國《刑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定,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益的和有重要經(jīng)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三有動物)3類。所以,打野兔也是違法行為,觸犯法律是要被懲處的。

  退一步來講,人們也不應對野外的野生動物大開殺戒。眾所周知,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對待朋友的方式有很多種,最起碼的一條是互不侵擾、彼此尊重。野生動物之“弱勢無助”,在于他們在強大的人類面前不僅缺乏有效的自衛(wèi)手段,更缺乏防衛(wèi)之心。假如野生動物能比人類更強大,能學會人類之殘忍,并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人類將會為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己所不欲,勿施于物,人類最多的是小聰明,缺乏的是換位思考。所以,公眾及媒體均呼吁:放過這些可憐的野生動物吧。不說什么積德行善的老話了,看在生命平等的份上,或者是為了人類自身安全的份上,與野生動物和平相處吧。

  男子獵捕800多只野兔被判刑的警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早就頒布實施,在司法機關,每年辦理的涉及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雖然不多,但此類案件一旦觸及,量刑一般都較重。在司法實踐中,只要買賣者明知其非法收購、出售的野生動物為何物,即可證明行為人主觀上存在犯罪故意。因而,我們要猛喝一聲:快快收手吧,別再獵捕、買賣野生動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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