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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玉:我看“敖漢旗4·4交通事故”的頂包案

2020-05-09 06:46:49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dǎo)讀]  我們不妨來回顧一下事件的整個過程。4月4日,內(nèi)蒙古赤峰市敖漢旗發(fā)生一起三車相撞事故,造成一車內(nèi)兄弟四人死亡,另外還造成三人受傷、三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目前,肇事司機潘某...
  作者:畢玉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備受社會關(guān)注的“敖漢旗4·4交通事故”有了最新消息,肇事司機潘某國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閆某華因涉嫌包庇罪被移送起訴,目前案件已經(jīng)移交檢方。(5月8日《內(nèi)蒙古晨報》)
  我們不妨來回顧一下事件的整個過程。4月4日,內(nèi)蒙古赤峰市敖漢旗發(fā)生一起三車相撞事故,造成一車內(nèi)兄弟四人死亡,另外還造成三人受傷、三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目前,肇事司機潘某國和頂包者閆某華均被刑拘。此事件中,肇事司機潘某國作為敖漢旗政法委副書記的身份,一直備受社會各界關(guān)注,事故發(fā)生后其沒有主動承擔責任,而是選擇讓同車人閆某華冒名頂替。
  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在潘某國身上,我們沒有看到知錯就改的痕跡,反而“掩耳盜鈴”、“劍走偏鋒”、“移花接木”,讓同車人頂包替罪,我們看到的不是敢作敢當、光明磊落的男人風范。作為從事政法工作的領(lǐng)導(dǎo),這是對本職工作的褻瀆,對法律的忽視,對群眾生命的漠視。
  說到底,潘某國肇事找人“頂包”實其責任心和擔當缺失,一是初心缺失,作為普通人的社會責任意識淡化;二是“官心”即官德的缺失和錯位。其駕車肇事已是犯罪,逃避推脫更是罪加一等,執(zhí)法者知法犯法,實屬權(quán)力觀扭曲。責任心、官德缺失必然導(dǎo)致服務(wù)群眾思想淡化、個人私欲嚴重等,小則敗壞整個干部隊伍形象,大則影響黨的執(zhí)政基石。一個沒有責任心、道德缺失的干部,難以真正做到權(quán)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作為旗政法委副書記這樣一個特殊的身份,其一言一行代表國家形象,應(yīng)當時刻謹記自己的公職身份,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堅守社會道德底線,將黨紀國法作為工作和生活的指路明燈。敢于擔當,對手中的權(quán)力心存敬畏,才能自覺做到秉公用權(quán)、依法用權(quán)、廉潔用權(quán)。
  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再精明的謀劃,再高明的謊言,終究也會被識破,并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并且害了他人。不管是肇事者,還是冒名頂替者,最終都不能逃避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嚴懲,但愿人們引以為鑒,不要讓這種“鬧劇”再次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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