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頁 傾聽民意 為民發(fā)聲 開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頁 > 時政財經 > 列表

王麗晴:莫讓疫情信息登記為不法分子做嫁衣

2020-05-07 11:13:27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疫情期間,各地采取封閉管理,出入小區(qū)、商超等地均需進行信息登記。采集信息本是為了做好防疫工作,然而,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就嚴重危害了居民的信息安全。長此以往,居民出于對...
  作者:王麗晴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4月19日,山東膠州公安發(fā)布,疫情期間因泄露6000余人個人身份信息名單,3人被依法行政拘留。該通報引發(fā)社會關注,微博平臺上,這一話題閱讀量超過2.4億。(工人日報5月7日)
  疫情期間,各地采取封閉管理,出入小區(qū)、商超等地均需進行信息登記。采集信息本是為了做好防疫工作,然而,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就嚴重危害了居民的信息安全。長此以往,居民出于對自身信息安全的考慮會產生不愿配合工作人員登記信息的心理,甚至會登記虛假信息,給防疫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如何在登記居民信息的同時保障信息安全,還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量。
  首先,信息保密性應注意。疫情期間常見的信息登記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手寫,二是電子錄入。采用手寫登記信息的場所可以采取一人一頁的方式進行信息采集,即給每位到訪人員發(fā)一張信息登記表,填完后及時收回。這樣既可減少到訪人員排隊等候時間,又能有效的保證重要信息的隱蔽性;而采用電子錄入信息的方式相較手寫方式更安全,僅需確保信息錄入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確保信息存儲設備(電腦、硬盤等)安全即可。
  其次,應對非法盜用居民信息行為加大處罰力度,令不法分子得不償失。很多不法分子甘愿冒著被法律制裁的風險盜用他人信息,歸根結底是因為巨大的利潤誘惑。從根本上杜絕信息盜用行為,可以采取巨額罰款等懲罰措施,同時切實加強監(jiān)管,讓盜取信息者都受到嚴厲懲罰。沒有漏網之魚,就能根除不法分子的投機心理;而巨額的罰款,可以另非法販賣信息行業(yè)無利可圖。
  保護居民信息安全勢在必行,合理的信息登記不應成為不法分子的“嫁衣”。

更多

熱門關鍵詞:膠州 信息 疫情 王麗晴

  凡本網注明“來源:時評界”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作者和時評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時評界”。紙媒使用稿子,須告知本網站,由本網站提供作者聯系方式,由紙媒支付稿酬。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XX(非時評界)”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作品內容、版權等存在問題,請在兩周內同本網聯系,聯系方式:電話: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時評界暫未實行稿件付費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網均視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項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