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等紅燈時刷手機也違法”應廣而告之
作者:周志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9月8日8時40分許,祝先生開車上班路上,遇路口紅燈。停車等候時,他看了眼支架上的手機,有幾條未讀信息,便趁這當口拿起手機查看。這時,一名交警敲了敲祝先生的車窗,讓他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指出他開車瀏覽電子設備妨礙安全駕駛,要記3分罰款200元。祝先生滿臉疑惑,問交警等紅燈也不能看手機么,交警回答說不行。祝先生解釋說不知道停車等紅燈也不能看手機的規(guī)定,詢問交警能否先教育一次,下次再罰。交警回答說不行。祝先生也不再申辯,簽字認罰。(上觀新聞9月14日)
跟祝先生一樣,一些駕駛員對此也感到疑惑,爭議點主要集中在停車等紅燈時算不算“行車”。從法律角度看,開車接聽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行為都是明文禁止的規(guī)定,交警的執(zhí)法行為有法可依;但祝先生認為,對于停車等紅燈時刷手機這種“冷門”違法行為,不應簡單地“一罰了之”,因為很多人對這個情況不了解,應該先行普法、教育。這也并非全無道理。
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大部分駕駛員都知道行車時有不能手持接聽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的規(guī)定。而對于停車等紅燈時能不能手持手機或瀏覽電子設備,受訪者從不同角度出發(fā),存在不同看法。
爭議的焦點在于,停車等紅燈時,車輛是否仍處于“駕駛過程”?一名一線交警對記者表示,雖然當事人駕駛的車輛因紅燈而暫時處于停止狀態(tài),但并不改變車輛仍處于在道路行駛這一連續(xù)的過程中。車輛等紅燈時停止時間較短,在路況復雜的路口也未脫離駕駛員的控制,且未熄火,應當認定為處于駕駛過程中。而在法律層面,對行車過程中能否有“刷”手機等行為,也作出明確的禁止性規(guī)定。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上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也明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交通違法記分規(guī)則,加大了對“駕駛機動車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這類違法情形的處罰力度,從原先的扣2分提高到了扣3分。由此可見,這一行為的危害性和普遍性。邊開車邊瀏覽手機,是分心駕駛的主要情形。開車時瀏覽手機,不僅會影響駕駛?cè)藢π盘枱?、行人以及路況的判斷,而且駕駛員雙手脫離方向盤,也增加了交通事故發(fā)生的風險。因此,在日常執(zhí)法中,交警有充分理由認為這種行為已構(gòu)成妨礙安全駕駛;測試數(shù)據(jù)也證明了這一行為對交通安全的威脅。公安交警部門的測試情況顯示,紅燈亮起前如果駕駛?cè)巳褙炞⒌染G燈,并在綠燈亮起后第一時間啟動車輛,這個過程約為1—1.5秒;如果是觀看手機時突然發(fā)現(xiàn)綠燈亮起,慌忙放下手機再掛擋行進,這個過程就會延長至2.5秒甚至更長。由此可見,邊等紅燈邊刷手機,不僅會拖慢路口車輛通行速度,加劇城市道路擁堵;更甚者,如果駕駛?cè)舜颐ζ鸩?,不利于觀察周邊情況,遇到緊急情況更容易發(fā)生交通事故。
現(xiàn)實中,也確有人因等紅燈玩手機釀成交通事故。近日,G104南京中聯(lián)大道路口就發(fā)生了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原因是前車駕駛員在等紅燈時玩手機,車輛發(fā)生倒溜也不知曉,結(jié)果撞上后方汽車。萬幸的是,事發(fā)時車速不快,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停車等紅燈時刷手機也違法”,應廣而告之?,F(xiàn)實中,絕大多數(shù)市民都能理解等紅燈看手機的危害,也支持法律作出這一規(guī)定。但相較其他違法行為,人們對“等紅燈也不能用手機”這一規(guī)定的知曉度相對有限,尤其是駕駛?cè)藛T。交警應該多點耐心作好解釋,也要聽聽駕駛員的實際困難,才能解決問題,做好管理。無論從哪方面看,在實際工作中,進行有效的普法宣傳和教育,的確是交警在嚴格執(zhí)法之外,需要重視的問題。不妨從“交通違法者”的“抱怨”中,多聽聽隱藏著的違法根源和合理訴求。
從法律意義上講,交警嚴格執(zhí)法“沒有錯”,但執(zhí)法方式可以更人性化,比如,對于初犯者盡量采取教育提醒,避免生硬處罰,更要注意防止“以處罰量論成果”;比如,堅守嚴格執(zhí)法的職責,注重與違法者溝通,探索解決交通管理問題的辦法,從根源上減少違法行為的發(fā)生等等。不斷提高執(zhí)法水平才是減少各類交通違章違法行為的最佳“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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