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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蓬國:所謂“樂捐”不過是“樂索”罷了

2023-03-10 14:59:33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dǎo)讀]  早餐超時吃,一次樂捐20元;辦公桌沒整理,一次樂捐10元……試問,這哪里是“樂捐”?如此苛刻、荒唐的“樂捐”,本質(zhì)就是變相罰款,甚至可以說是“搶”。把罰款說成“樂捐”,有什么...

  作者:李蓬國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廣州一女子稱自己入職時看到辦公室行政制度中的樂捐制度,立刻放棄入職。謝女士稱,找工作時有點心力交瘁,這家公司面試比較簡單,問了幾個常規(guī)問題就錄用了。沒想到在辦理入職時,行政制度上寫了滿滿一頁樂捐制度:早餐超時吃,一次樂捐20元;辦公桌沒整理,一次樂捐10元;背心拖鞋上班,一次樂捐20元;用公司電腦閑聊,看視頻等,一次樂捐200-1000元;下班電腦忘關(guān),一次樂捐20元……(3月10日《新晚報》)

  早餐超時吃,一次樂捐20元;辦公桌沒整理,一次樂捐10元……試問,這哪里是“樂捐”?如此苛刻、荒唐的“樂捐”,本質(zhì)就是變相罰款,甚至可以說是“搶”。把罰款說成“樂捐”,有什么可“樂”的?

  對勞動者而言,這種奇葩的“樂捐”制度,毫無“樂趣”可言,因為他們不僅要受到苛刻的制度管束,而且隨時有可能被罰款。在這樣的制度下,勞動者的痛苦不言而喻,他們的委屈不難想象。

  那么,所謂“樂捐”不過是“樂索”罷了,真正“樂”起來的就不可能是員工,而是公司。正如不少網(wǎng)友指出的,這家公司明明可以直接搶錢,但還要想盡辦法寫出個制度,但凡正常人去這家公司上班,估計辛辛苦苦上了班還得倒貼。

  誰要是進(jìn)了這樣的公司,想必逃避不了“加班文化”,想必享受不了什么員工福利,因為這種公司的出發(fā)點就是從員工身上“薅羊毛”,變著法子把發(fā)給員工的工資再“賺”回來!

  把強迫的不合理的罰款,說成是自愿的“捐款”,還要美其名曰“樂捐”,讓大家以為這是員工樂意、自愿去做的事。這種侵犯勞動者權(quán)益并且侮辱智商的做法,雖然令人氣憤,但又不只是個案。隨著“996”無償加班成為公開宣揚的“企業(yè)文化”“狼性文化”,各種不合理、不合法的侵犯勞動者權(quán)益的做法層出不窮。

  從“996是福報”,到宣傳員工“18年從未請假”“餓出胃病”,再到某公司稱“周六是奮斗者正常工作日”“想辦法(規(guī)避法律風(fēng)險)”,足以看出有的公司不僅不以侵犯勞動者權(quán)益為恥,反而引以為榮,還當(dāng)作“企業(yè)文化”“正能量”進(jìn)行大肆宣傳。

  面對種種職場亂象,僅靠年輕人通過辭職等方式來“整頓職場”,已經(jīng)起不到多大作用。只有讓勞動法長牙齒,堅決打擊各類侵犯勞動者合法權(quán)益的行為,讓違法者“樂”不起來,才能從根本上維護(hù)勞動者的尊嚴(yán)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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