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志峰:別讓快遞包裹成為“牛皮癬”的新載體
作者:喬志峰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快遞包裹貼小廣告生意悄然興起,法律未禁止。中國是全球第一快遞大國,2015年快遞業(yè)務量突破200億件。巨大的快遞包裹投放量讓“包裹上貼廣告”的生意悄然興起,上面的廣告涉及旅行社、網店、培訓機構等。有人認為只要不耽誤收件就行,可以接受這種形式;也有人擔心廣告內容不健康或影響收件地址的辨識。中新網記者發(fā)現,中國法律法規(guī)上沒有禁止這種商業(yè)行為。專家稱,應加強對快遞包裹上廣告內容的審核,不得損害消費者的情感和經濟利益。(7月7日中國新聞網)
說到最神出鬼沒、無孔不入的東西,小廣告絕對算一個。以前,街邊墻頭、電線桿子上都貼滿了這些東西,被人們厭惡地稱為“牛皮癬”。后來,相關部門對戶外廣告管得嚴了,某些不登大雅之堂的廣告根本無法露面;隨著城市管理力度的加大,雇人四處張貼“牛皮癬”的難度也越來越大,搞不好還會受到重罰。于是,一些商家就絞盡腦汁試圖開辟“新戰(zhàn)場”,有的盯上了小區(qū)的公益廣告牌,有的傍上了滿街亂竄的小面包、三輪車。現在,隨著電子商務和物流產業(yè)的突飛猛進,廣告商連快遞包裹都盯上了,也真是與時俱進、蠻拼的。
雖然現行法律對此并未禁止,但郵政業(yè)的相關國家標準中,有針對快遞封裝用品的封套、包裝箱、包裝袋“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經營性質的廣告”的要求。那些“包裹上貼廣告”的快遞公司,無疑違反了這一要求,至少在操作上是不規(guī)范的。
包裹廣告首先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有強制推送之嫌。更嚴重的是,由于廣告資質、廣告內容缺少把關,很容易讓非法廣告甚至欺詐廣告蒙混過關。一旦有消費者因輕信包裹廣告而有了不愉快的消費體驗,或者干脆遭受了欺詐、蒙受了損失,或許還會面臨維權難的問題。無疑,這對正常的消費環(huán)境造成了不良影響。
我們知道,國家對廣告發(fā)布有著嚴格的規(guī)定,不管是戶外廣告還是媒體廣告、網絡廣告,都要通過相應審批,否則都要依法進行查處,但對于包裹廣告的管理而言現在還處于空白期,最主要的問題就出在缺乏明確法規(guī)上。期待相關部門能夠對此引起足夠的重視,早日拿出應對的措施來,決不能任由包裹廣告野蠻生長、淪為小廣告“牛皮癬”的新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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