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山:女子脫衣抗罰,法律不能裸奔
作者:隔山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5月10日,溧陽街頭上演一場鬧?。阂幻域T電動車逆行,被交警攔下罰款20元,女子拒不配合,不僅用車鎖砸執(zhí)勤的警務人員,還上演了脫衣秀。(5月12日現(xiàn)代快報)
一個女人面對交警的罰款處罰,竟然用脫衣服的方式來對抗。不知其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的羞恥感在哪里,盡管衣服是穿在自己的身上,想穿想脫隨自己,但即便是拋棄道德于不顧,可作為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又豈能因此而裸奔。
脫衣抗罰拷問擔當觀。在大街上,手里拿著褲子大喊大叫,不知道的還以為又是潑婦罵街,而實則是為區(qū)區(qū)20元罰款。自己違章卻不敢于面對,這樣的人還有何責任和擔當所言。在有法之規(guī)定,有人當面糾正的情況下都如此對抗自己的違法行為,試想其在工作崗位上,在家庭生活中還能主動擔責,勇挑重擔?人在做天在看,就不怕自己的行為影響下一代。
脫衣抗罰拷問道德觀。自古以來,禮儀修養(yǎng)已經(jīng)成為一種傳統(tǒng)婦女的美德,而在古代,道德善良的女子才被稱之為淑女。為了抗交自己違法應交的罰款,竟脫下自己的褲子,從道德羞恥的角度來說,這已經(jīng)不是不知恥而是恬不知恥。拋開罰款一事來看,難道在其心中自身的道德底線就值20元?小小20元倒是暴露了其奇葩的道德觀和人生價值觀。難怪其脫衣抗罰的行為受到了網(wǎng)民們的指責。
脫衣抗罰拷問法治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首要內(nèi)涵。不管是誰,都應遵紀守法,只要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都應受到應有的處罰。既然是騎電動車逆行在先,當交警作出處罰時就應當主動接受并及時予以改正。如果人人都象其一樣,不守法、不維護法律的尊嚴,那這樣的法律豈不流于形式,人們在社會里的合法權(quán)益以及社會的公平正義又如何得到維護。
如今,社會上常有人天天高喊要公平、要正義,而自己的一言一行卻又恰恰在破壞公平和正義,正如這位女子上演脫下褲子抗罰款的鬧劇,這確實值得社會深思。筆者認為,應堅持“新十六字方針”,加強普法宣傳,加大執(zhí)法查處,對那些不知廉恥,面對處罰就脫衣脫褲想讓法律裸奔的人給予堅決的查處,在全社會培育和形成良好的,人人守法、敬法的法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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