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斌:打擊網絡傳銷需防治并舉
作者:萬斌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隨著“云聯(lián)惠”特大網絡傳銷團伙被警方摧毀,這一近年來涉案金額最大的網絡傳銷詐騙案件就此被曝光在公眾面前。“云聯(lián)惠”案件暴露出,在高壓打擊態(tài)勢下,傳銷手法仍然不斷翻新,不僅更具迷惑性,而且也更具隱蔽性,導致打擊難度日趨加大。(新華網 2018年5月14日)
進入21世紀以來,網絡深刻改變了人類社會。“互聯(lián)網+”產業(yè)蓬勃發(fā)展,網絡化、信息化成為驅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動能,微信等社交網絡與人們生活深度融合,深刻改變了信息傳遞和人際交往方式。可以說,互聯(lián)網徹底重塑了社會生產方式和人們生活方式。然而,與此同時互聯(lián)網帶來的風險也沖擊著社會規(guī)范。
從網絡詐騙到假冒偽劣產品兜售,再到網絡傳銷,互聯(lián)網犯罪已呈亂花漸欲迷人眼之勢,且愈演愈烈。同傳統(tǒng)傳銷案件相比,網絡傳銷更具隱蔽性和迷惑性。網絡傳銷不受時空限制,犯罪活動在網絡進行,地域跨度極大,增加了監(jiān)管難度,有的傳銷活動披著合法的外衣,打著國家扶植項目的旗號,號稱投入很少就可以獲得很大回報,引誘眾多群眾上當受騙,對市場經濟秩序和群眾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危害。
針對網絡傳銷的新形勢、新特征,應盡快完善法律體系。近年來,隨著傳銷犯罪手段不斷升級和多樣化,現(xiàn)行法律對傳銷活動的定義和處罰已明顯滯后。應通過立法規(guī)范第三方平臺,規(guī)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經營行為,比如快遞物流、電子支付、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為遏制傳銷通過網絡平臺開展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依據。
提高群眾自我保護意識是治本之策。無論是傳統(tǒng)傳銷還是網絡傳銷,其屢試不爽的關鍵就在于抓住了受害者僥幸心理。人們要堅信財富不會從天降,幸福都是奮斗出來的,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和能力,提高傳銷活動分辨能力,經得起利益誘惑,尤其要警惕消費返利、巨額返息、防病養(yǎng)老等典型手段,徹底消除傳銷活動生存的土壤。
網絡傳銷等經濟犯罪是社會的毒瘤,嚴重威脅著社會和諧穩(wěn)定和人們切身利益。有關部門和人民群眾應共同努力,防治并舉,為營造良好經濟社會秩序鑄就堅固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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