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征:“惡意扣費”何時休
作者:曲征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看到手機屏幕上出現(xiàn)“斗地主”字樣,點擊后發(fā)現(xiàn)是游戲,幾秒內(nèi)刪除了該頁面,但還是被扣10元錢。當事人法學教授張凡(化名)認為屬于亂收費,將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還10元錢及立案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等共計55元。(9月11日《法制晚報》)
不過,一審開庭時,被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辯稱,該項業(yè)務費用是用于購買游戲中的游戲幣,被告僅是提供渠道服務,即代收費,原告應當起訴實際出售游戲幣的公司。法院認為,“斗地主”程序系一款付費游戲軟件,原告主動點擊了該程序,故被告收取相應的費用,原告應予支付。于是法院駁回原告張凡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張凡提起上訴。
盡管一審原告敗訴,但在筆者看來,被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明顯理虧。一則,既然被告替軟件公司推廣軟件并代理收費,那么相當于承接了責任與擔當,當手機用戶與自己代理的公司出現(xiàn)糾葛的時候,自己就應該出面代理解決。須知,用戶與游戲幣公司并不認識,也沒關系,是因為移動公司才將雙方強行捆綁在一起。既然敢于代理,也要敢于承擔。再說,無利不起早,移動公司不會白白給游戲公司做代理,肯定會從中獲取利益。移動公司不能只關注收益而忘了責任。二則,被告應當向用戶明示手機收費項目,不告知就收費,讓顧客稀里糊涂地“被收費”,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實際上,近些年,電信運營商采取各種手段攫取消費者利益的做法從未間斷過?;蛘吲c其他公司聯(lián)手,幫助其他公司推銷軟件、APP,眼睜睜看著消費者跳進各種軟件的收費陷阱;或者電信運營商自己在各種收費項目上玩貓膩,坑害消費者。前段時間,筆者手機顯示流量套餐“2.1GB”,筆者認為這是電信運營商對于用戶的饋贈,便放心大膽地使用,誰知幾分鐘之后,手機顯示流量成了“0GB”,并且扣去了一二十元,一問客服,原來扣除的“流量費”。可是,假如手機不故意顯示套餐“2.1GB”,我會使用流量嗎?這種惡意扣費現(xiàn)象,令人防不勝防,
其實,早在2016年央視的3·15晚會上,主持人就把移動公司惡意程序扣費的行為予以曝光,后來工信部表態(tài)已經(jīng)叫停這種行為。但實際上,種種惡意扣費現(xiàn)象并未停止,只不過手段更加隱蔽,態(tài)度更加“謙和”罷了??圪M之后,倘若用戶追究,客服便好話說盡并立即返回扣款,假設用戶發(fā)覺不了不予追究,運營商就將收費裝進自己的腰包。如此做法,與大街上的小偷有何區(qū)別?
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時評界”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作者和時評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zhuǎn)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并注明“來源:時評界”。紙媒使用稿子,須告知本網(wǎng)站,由本網(wǎng)站提供作者聯(lián)系方式,由紙媒支付稿酬。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XX(非時評界)”的作品,均轉(zhuǎn)載自其它媒體,轉(zhuǎn)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作品內(nèi)容、版權等存在問題,請在兩周內(nèi)同本網(wǎng)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電話: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時評界暫未實行稿件付費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網(wǎng)均視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項聲明。
·高連奎:一戰(zhàn)國際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傳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書福 (2014-01-07)
·高連奎:亞當斯密對中國的批判不靠譜 (2013-12-23)
·“不能讓金錢主導一切”——桑德爾旋風的中國意義 (2013-12-14)
·自發(fā)秩序,還是社會契約? (2013-12-03)
郭喜林:大媽順走暈倒女大學生手機難逃法網(wǎng)
任喜榮:多年向貧困患者捐助貴在持久
錢桂林:一切盡在“一懸中”
李忠卿:單車公司可否原裝兒童座椅?
大學生生活費不夠用窘境折射理財知識欠缺
張驍福:尊師重教,不只在“教師節(jié)”
楊朔:寧做青蛙,不做牛蛙
喬薇:任性起名需謹慎
關育兵:是否偽共享并不是惡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