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衛(wèi)芳:“井篦子”缺失誰來管?
作者:廖衛(wèi)芳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七一路西二環(huán)和三環(huán)之間有好幾個井篦子都沒了,路面的大坑隨時會咬傷人!”近日,市民鄭先生向本報反映,在河北省保定市七一路與西二環(huán)交口西側(cè)西湖園綠洲大酒店附近的馬路上,有數(shù)個井篦子缺失,造成馬路上出現(xiàn)幾個深坑,給過往的行人、車輛帶來安全隱患。(2月7日《保定晚報》)
近年來,各地城市因“井篦子”缺失而導致行人受傷,甚至喪命的事例已經(jīng)發(fā)生多起。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井篦子”缺失之后無人及時補上所致。
按說,管理好一只小小的井篦子也并非什么難事,只要管理者責任到人,分區(qū)管理,及時查看,發(fā)現(xiàn)井篦子缺失就及時補上,就完全可避免行人被“咬傷”或“咬死”。
但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城市大街小巷里井篦子的管理往往處于“失管”狀態(tài),一些管理部門往往將井篦子一蓋了之,至于井篦子破損、缺失了,大多無人及時修復,往往直到出現(xiàn)“張口傷人”了,才會去追究責任。這無疑是一種管理缺位的表現(xiàn),更是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一種漠視。
眾所周知,大街小巷里的井篦子一旦缺失,勢必關(guān)乎著廣大人民群眾的“腳底安全”??梢哉f,一只小小的井篦子,表面上看似乎并不起眼,但它卻考驗著我們城市管理者的責任、能力和水平,也關(guān)乎著對人民群眾“腳底安全”的重視程度。
如何管理好一只小小的“井篦子”呢?廣州的做法值得借鑒和推廣。廣州曾專門出臺并實施《廣州市井篦子設(shè)施管理辦法》,明確井篦子維護責任人“誰所有、誰使用、誰負責”,這無疑是強化井篦子“兜底責任”的一種體現(xiàn),不僅有利于井篦子隱患治理,而且也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守護人民群眾的“腳底安全”。
希望各地有更多的城市能借鑒廣州的好做法,切實落實好“井篦子”管理責任,善待好、呵護好、管理好這只小小的“井篦子”,從而守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腳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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