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豬肉獎勵學生”不如就給精神獎勵
作者:毛開云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有說法稱,孔子設壇講學,弟子敬之以“束脩”,就是十條干肉。浙江溫嶺一中學的開學典禮也用到了肉,不同的是,這些肉是學校獎勵給45名優(yōu)秀學生的“獎學金”,學校稱是為了讓家人分享孩子的喜悅。25日下午,45名優(yōu)秀學生排隊領到了“獎學金”:一等獎5斤,二等獎3斤。(2月28日新華社)
學校給優(yōu)秀學生頒發(fā)獎學金,這是學校激勵學生努力學習的重要手段,多年以來證明是有效果的。然而,用豬肉獎勵學生,這種獎勵值得商榷。筆者認為,“用豬肉獎勵學生”不如就給精神獎勵。
用豬肉獎勵學生,顯然難逃過分重視物質獎勵的嫌疑。一張獎狀、一個證書、一個獎杯等精神獎勵,或許比用豬肉這種物質獎勵更能讓學生接受、讓家長接受、讓社會接受。
對于“用豬肉獎勵學生”,學校的說法是“全家人分享喜悅”,這個說法肯定站不住腳。難道用獎狀、證書、獎杯等精神獎勵,就是學生一個人獨享喜悅而全家人不能分享喜悅了?恐怕不會吧!
用豬肉獎勵學生,會在社會上引發(fā)爭議,學校無疑難脫涉嫌炒作的干系。學校要宣傳自己,可以通過正常途徑和渠道,沒必要用這種奇葩獎勵博取眼球、獲得關注。說句實在話,“用豬肉獎勵學生”會被一部分人認為徒留笑柄。
用豬肉獎勵學生,還會引發(fā)學生之間的熱議,造成學生之間的不愉快,對獲獎學生造成不好影響。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幸福指數(shù)的提升,人們對物質的追求越來越淡化,相反,追求精神上的享受會與日俱增,家長如此,孩子也如此。正是從這個角度上說,與其用豬肉獎勵學生,不如就給學生發(fā)一張獎狀。
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是一門藝術,如何獎勵學生既是一門藝術,也是一門技術活兒。學校獎勵學生要考慮藝術性,但更應該考慮技術性,怎樣在學生獎勵上把技術做到精益求精、無懈可擊、皆大歡喜,學校需要深思和反思。長期以來用獎狀等精神獎勵鼓勵學生,已經(jīng)被證實是有效有用的方式方法,學校有必要傳承下來并不斷發(fā)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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