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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蓬國:賣5斤芹菜被罰6.6萬,豈止“過罰不當”

2022-08-28 11:45:21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羅某夫婦經(jīng)營一家蔬菜糧油店,去年十月的一天,他們購進7斤芹菜。當?shù)厥袌霰O(jiān)管部門提取2斤進行抽樣檢查。一個月后,他們接到檢驗報告,說這批芹菜檢驗不合格。...

  作者:李蓬國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8月27日,“夫婦賣5斤芹菜遭罰6.6萬”引發(fā)熱議。據(jù)央視新聞視頻報道,近日國務(wù)院督查組接到群眾在“國務(wù)院互聯(lián)網(wǎng)+督查平臺”反映,陜西榆林的一家個體戶賣了5斤芹菜后被市場監(jiān)管部門罰了6.6萬元,督查組對此展開調(diào)查走訪。(8月27日極目新聞)

  “賣5斤芹菜被罰6.6萬”的荒唐之舉,居然發(fā)生在當今法治社會,實在荒唐得很。

  羅某夫婦經(jīng)營一家蔬菜糧油店,去年十月的一天,他們購進7斤芹菜。當?shù)厥袌霰O(jiān)管部門提取2斤進行抽樣檢查。一個月后,他們接到檢驗報告,說這批芹菜檢驗不合格。

  檢驗蔬菜合不合格,居然花了一個月時間,再好的蔬菜也可能變質(zhì),怎么證明是蔬菜本身有問題,還是由于太久沒檢驗才出問題?

  就算真的是蔬菜有問題,問題究竟又有多嚴重呢?買菜的人要是吃了之后中毒,他們能不去投訴嗎?既然沒人投訴,檢驗結(jié)果也沒說蔬菜有毒,是否就意味著問題不大?而且,總共才賣出去5斤芹菜,賣了20元,又豈能罰款6.6萬元?

  2022年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63元,也就是人均月收入僅3000多元。因為賣了20塊錢的蔬菜,就罰6萬多元,難道不覺得過分,不覺得于心不忍嗎?難道,涉事執(zhí)法人員都不知道老百姓生活不易,幾萬元對他們來說是多么大一筆“巨款”嗎?如果他們家正等著這幾萬塊錢蓋房子,那豈不是不用蓋了?如果他們的孩子正等著這幾萬塊錢結(jié)婚,那豈不是不用結(jié)了?如果他們的家人正等著這幾萬塊錢治病,那豈不是不用治了?

  “賣5斤芹菜遭罰6.6萬”,不僅暴露涉事執(zhí)法人員沒有法治意識,也暴露他們沒有基本的同情心。罰款居然是“非法所得”的3000多倍,如此胡亂執(zhí)法,不僅傷害了群眾的利益和感情,也了破壞了政府的形象。

  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設(shè)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jù),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榆林市市場監(jiān)督局副局長承認“芹菜案”確實存在問題,在處罰上過罰不當。

  可是,這種離譜到令人錯愕和憤怒的“處罰過當”,在當?shù)夭⒎莻€案。根據(jù)當?shù)?021年以來食品類行政處罰臺賬,針對小微市場主體的五十多起處罰中,罰款超過五萬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們的案值只有幾十或幾百元。

  老百姓賣幾十塊、幾百塊錢的食品,僅因為“手續(xù)不健全”等瑕疵,就要罰幾萬塊錢,如此“狠心”的執(zhí)法,究竟是為了維護市場秩序,還是為了“創(chuàng)收”?罰款所得究竟是上交國庫,還是進了單位的“小金庫”,最后成了個人的“福利”?這難道不值得深究嗎?

  “執(zhí)法為民”的宗旨不能忘,“過罰相當”的原則不能丟,否則,故意為之、明顯離譜、傷害群眾利益的過罰不當,就是執(zhí)法違法,必須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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