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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曉:想以“亮身份”換“通行證”,行不通!

2023-07-07 17:10:35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就連小學生都懂得,“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常識。既然喝了酒,還大搖大擺開車就是狂妄;既然身為公職人員,面對交警酒駕執(zhí)法,仍大言...

  作者:張艷曉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交警查酒駕遇到車內人員拿出“證件”質問“這能不能走”,一番交涉之后,該車順利離開,視頻在網絡社交平臺上流傳,并引發(fā)社會關注。經查,傳視頻情況屬實,該乘車人系我局通信科長徐某。目前,徐某已被免職并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駕駛人王某某系酒后駕駛機動車,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7月7日澎湃新聞)

  就連小學生都懂得,“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常識。既然喝了酒,還大搖大擺開車就是狂妄;既然身為公職人員,面對交警酒駕執(zhí)法,仍大言不慚就是“知法犯法”。如此氣焰跋扈、囂張,試問下,到底誰給的自信?哪來的底氣?

  歷年來類似“亮身份、耍特權”的新聞也并不鮮見。想當年河北保定一名在校大學生的一句:“我爸是李剛!”轟動全國,自此“李剛”這個名字似乎就成了“特權”的“代言人”,對此人們是深惡痛絕。可偏有些人就自以為有可以逾越法律規(guī)則的“身份”且頻現狂言雷語,以“亮身份”就能“享特權”。一副“我是官員我就行”的嘴臉,寫滿了特權思想和官僚主義的傲慢與狂妄。

  這位徐科長拿出“證件”,放出了近乎恐嚇的“豪言壯語”,質問“這能不能走?”堪稱真實的“法外狂徒”。公職人員身份,顧名思義,就是用于工作的,它除了能證明在職人員履職盡責的正當性外,不應當具備其他任何“特權”屬性,換句話說這張證件除了為人民服務外“別無他用”。

  黨員干部是應該主動“亮身份”,但請別忘了“亮身份”后面還有三個詞,那就是“作承諾、當先鋒、樹形象”!治愈特權“狂妄癥”的最佳良藥則是“學會敬畏”,敬畏黨紀國法的剛性,敬畏組織交付的使命職責,敬畏人民群眾賦予的權力與義務。最后,在國家大力建設法治社會的今天,在高壓反腐的事態(tài)之下,要想以“亮身份”換“通行證”,以“亮身份”換“特權”的人只能是自欺欺人和“癡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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