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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征:高考放榜之際,打擊詐騙正當其時

2017-06-25 05:48:47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高考放榜在即,考生與家長懷著期待而又焦慮的心情等待成績的公布,在這緊要時刻,騙子們也沒有閑著,他們正實施或者準備實施詐騙活動,以便從考生及其家長手里騙取錢財。...

  作者:曲征  稿源:時評界  編輯:時小川

  今年高考即將放榜,廣州警方接到報警,一名考生被“黑客可改高考分數(shù)”為由騙走錢財,目前正在對案件進行調查。(6月24日《新快報》)

  高考放榜在即,考生與家長懷著期待而又焦慮的心情等待成績的公布,在這緊要時刻,騙子們也沒有閑著,他們正實施或者準備實施詐騙活動,以便從考生及其家長手里騙取錢財。

  根據(jù)往年經(jīng)驗,在高考放榜直至錄取階段,針對考生及其家長的騙局一般有以下幾種:一是騙子通過網(wǎng)站、郵件、聊天工具、手機短信等方式散布“考試未過,可內部操作”等詐騙信息,聲稱可以提前知道分數(shù)并通過技術手段進行改分并索取費用。若考生真實成績已通過分數(shù)線,他們就稱是修改的“結果”并要求再次支付保密費。若考生真實成績未通過分數(shù)線,他們就玩失蹤。二是向學生和家長發(fā)送帶有木馬病毒的查分鏈接,一旦點擊進入,手機立即中毒,進而導致綁定的銀行卡賬戶、密碼等資料泄露,造成資金損失。三是詐騙分子盜取考生信息后,通過“偽基站”發(fā)送與招生機構“有內部關系”可以花錢錄取的信息來實施詐騙。四是冒充教育局、財政局等政府部門,通過電話準確報出考生姓名、學校等信息,通知學生領取補助金、助學金等,誘導學生或家長在ATM機進行轉賬操作。去年,18歲臨沂女孩徐玉玉“被騙致死”就是這種方式造成的。

  近幾年,每每高考成績公布以及之后的錄取階段,總會發(fā)生詐騙分子布下陷阱,而一些人輕易上當受騙的情況。究其原因,一方面與考生及家長輕信謊言、上當受騙后礙于面子不愿聲張舉報有關,但更重要的,還是與對詐騙分子打擊力度不夠,懲處方式偏軟有關。

  不錯,如今的詐騙分子一般通過網(wǎng)絡實施詐騙,并且詐騙手段多樣,詐騙成功之后便逃往外地,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這給防騙監(jiān)管工作帶來困難。但是監(jiān)管困難不能成為騙子橫行無忌的理由。盡管騙子花樣翻新,但是相關部門的防騙工作也應該與時俱進,所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應力爭將詐騙行為扼殺在搖籃之中。

  實際上,只要執(zhí)法部門恪盡職守,積極執(zhí)法,對于詐騙行為形成足夠威懾力并非難事。去年臨沂女孩徐玉玉“被騙致死”之后,相關部門快速行動,不久就將騙子抓獲歸案,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不過,當時執(zhí)法部門迅速行動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出了人命,假設不出人命,執(zhí)法部門是否還如此迅速破案,就需要打個問號。正是因為不出命案就不認真追究的機制,才造成騙子橫行,愈演愈烈。

  詐騙行為,不僅給受害人帶來經(jīng)濟損失,還會嚴重毒化社會風氣,試想,在一個騙子橫行的社會,談何營造“誠信”氛圍,談何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所以,治理詐騙行為,即便困難重重,即便耗費大量的行政成本與執(zhí)法成本,也是值得的。

  高考放榜及高校錄取工作期間,是詐騙行為多發(fā)期,在這個當口,執(zhí)法部門嚴厲打擊詐騙行為,正當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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