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金福:設置“3分鐘限時免費停車泊位”沒必要
作者:葉金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5月18日,南寧市交警部門設置在全市9個區(qū)域的“3分鐘限時免費停車泊位”正式啟用,這9個試行點均為了滿足群眾短時停車需求而設置,分布在地鐵出入口、商場及醫(yī)院等附近,每個點位設有3個泊位,在不影響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允許車主免費停放3分鐘。同時,現(xiàn)場還安裝了超時監(jiān)控設備,提醒車主做到“即停即走”,避免超時違章。(5月21日《南寧晚報》)
眼下,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越來越多的家庭紛紛購買各種小汽車,這不但大大便利了人們的出行,而且也大大提升了人們的生活品質(zhì),提高了幸福指數(shù)。
但由于城市停車位的“數(shù)量”趕不上汽車的“增量”,“停車難”問題日益凸顯,“一位難求”已成交通常態(tài)。于是,各種“亂停車”現(xiàn)象也隨處可見,這不但容易阻礙交通,阻擋市民正常的交通出行,而且也極易釀成交通事故。為此,交警部門不得不采取“罰款扣分”等方式處罰各種“亂停車”行為。
但是,一方面,面對“一位難求”的停車難窘境,另一方面,面對交警的“罰款扣分”,甚至“拖車”處罰,許多司機朋友仍然是不得不冒著“罰款扣分”“被拖車”的風險而選擇“亂停車”。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無奈。
為緩解“停車難”,交警部門也是絞盡腦汁,有的地方推行“智慧停車”,有的地方實行“計費停車”。這些停車“新辦法”雖能起到緩解“停車難”的效果,但仍然是屬于治標不治本之策。
此次,南寧市交警部門在地鐵出入口、商場及醫(yī)院等附近設“3分鐘限時免費停車泊位”之舉,表面上看,這既可以滿足市民短暫性停車的需要,緩解“停車難”,又能不阻礙交通出行,不帶來交通安全隱患,可謂是“一舉兩得”。
但事實上,“3分鐘限時免費停車”無異于是一種“執(zhí)法陷阱”。試想,停車“限時3分鐘”,在這么短的時間內(nèi),司機能夠保證“不超時”嗎?也許,司機剛把車子停入車位,司乘人員還沒來得及開門下車就已經(jīng)“超時”了。那這樣的“免費停車”不就是一種“紙上福利”嗎?3分鐘后,或許等候司機的就是一張違停“罰單”。
因此,筆者以為,設置“3分鐘限時免費停車泊位”根本就沒有必要。如果真的能從城市管理精細化、交通執(zhí)法人性化的角度去設置“限時免費停車泊位”,那也應把限時時間“延長一些”,比如“10分鐘”“20分鐘”,那這樣的“限時免費停車泊位”還可能會贏得廣大司機朋友的認同和贊譽。否則,設置“3分鐘限時免費停車泊位”,既給人一種“不痛不癢”之感,更給人一種故意設置“執(zhí)法陷阱”的誤解。如此,反倒會引發(fā)嘲諷,甚至指責。
由此可見,設置“限時免費停車泊位”也是一門“技術(shù)活”。如果設置“得當”,不僅能滿足市民短暫性停車的需要,而且也能真正緩解“停車難”問題。相反,如果設置“不當”,反而會徒增笑柄,引發(fā)反感。
總之,一句話,設置“限時免費停車泊位”還是要慎重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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