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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我不是潘金蓮》的荒誕情節(jié)現(xiàn)實中上演

2016-12-11 10:55:25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前段時間,有一部很火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講了一個農(nóng)村婦女為了一個站不住腳的理由上訪十年,還把層層干部折騰的夠嗆的荒誕故事。...

  作者:錢桂林 稿源:時評界 編輯:時小川

  吉林人郭洪偉,因為挪用公款判過刑。郭洪偉家樓上漏水,把家里的天花板和地板泡了,郭洪偉的父親作為原告到法院起訴要求鄰居賠償700元。法院判決之后老爺子覺得吃了虧,帶著老伴不斷到法院纏訪鬧訪,法院被迫補償3000元。郭洪偉被放出來,就傲嬌地向法院提出,要賠就賠30萬,法院被迫和郭洪偉達成補償7.5萬的協(xié)議。索要最多的一次,發(fā)生在2011年9月,吉林省信訪聯(lián)席會議認定其無理訪后,郭洪偉及其父母仍然繼續(xù)進京上訪,要求龍?zhí)秴^(qū)分局賠償200萬元。迫于壓力,吉林市公安局于給付郭洪偉33萬元。(12月11日新浪新聞)

  前段時間,有一部很火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講了一個農(nóng)村婦女為了一個站不住腳的理由上訪十年,還把層層干部折騰的夠嗆的荒誕故事。藝術來源于生活,電影里的李雪蓮上訪是無理取鬧的一場鬧劇,而現(xiàn)實中的吉林省郭洪偉一家,他們的那些花式套路看得人眼花繚亂。

  郭洪偉一家不斷鬧訪,給我們留下諸多思考。首先,要防患于未然,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在解決信訪工作的難題上,職能部門應該明白重在預防,防微杜漸。在事情還小的時候要把問題解決好,爭取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不能等到事情鬧到不可開交才來處理,導致矛盾的雪球越滾越大,乃至于無法收拾,正所謂“小洞不補,大洞吃苦”。

  其次,對敲詐式上訪不能遷就退讓。郭洪偉一家之所以有恃無恐,就在于他們的一個個無理要求,得到了不斷的滿足。職能部門把對他一家的安撫看成了維穩(wěn),結(jié)果,養(yǎng)成了他們貪得無厭、無視國法。郭洪偉的案件也讓廣大吃瓜群眾同時看到,確實有一些職能部門把“擺平”當成“水平”,把“搞定”當成“穩(wěn)定”,一旦信訪群眾出現(xiàn)纏訪、鬧訪行為,要么給錢、要么給政策,不分青紅皂白,這無異于養(yǎng)虎為患。

  再者,要用法治思維解決現(xiàn)實問題才是王道。作和鬧,就會有懲罰,就要付出代價。只有對此堅決打擊,才會讓信訪回歸法治、回歸正途。如果職能部門對每一個執(zhí)法錯誤的案件,都能依法按程序予以糾正;如果在存在執(zhí)法瑕疵的案件,我們都能以規(guī)范的手段救濟;如果所有的問題,我們都能依法妥善彌補,確保問題得到依法公正處理,那讓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在每一個信訪問題處理中,都能切身感受到公平正義,就算真正落到了實處。

  現(xiàn)實中的確有不少職業(yè)鬧訪人,他們自私、貪婪、張狂,給信訪工作帶來了挑戰(zhàn)。但只要有理、有節(jié)、有力的快速處置,鬧訪者還能繼續(xù)囂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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