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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偉:喝死的局長震懾了多少“酒官”

2016-11-24 07:42:00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從報道中還得知,受到撤職處分的賴、胡、陳等3個“某某”是和喝死的雷某某一起飲酒的,另外4個“某某”處分較輕,可能是因為沒有飲酒。8個“...

  作者:張偉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11月23日下午,汝南縣委宣傳部辦公室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11月18日星期五中午,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8名國家工作人員在午間違規(guī)飲酒,其中縣政府食安辦主任、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雷某某因飲用勁酒導致身體嚴重不適,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汝南縣已經(jīng)嚴肅處理了涉事的另外7名國家工作人員。(11月23日澎湃新聞)

  從報道中還得知,受到撤職處分的賴、胡、陳等3個“某某”是和喝死的雷某某一起飲酒的,另外4個“某某”處分較輕,可能是因為沒有飲酒。8個“某某”全部是黨員,7個活著的,全部受到了黨紀處分,3人還受到了行政撤職處分。

  除了兩個司機,參加酒宴的6人都是科級干部,但在縣里面,可是權傾一方的大員,人以群分,物以類聚,不然也不會聚到一塊兒。當然,也正因為他們是縣里的要員,也才敢在縣里頂風違紀,工作日中午飲酒。當然,他們沒想到的是,這場酒能喝死同僚,婁子捅大了,3個大員還把官帽子也弄丟了。而且,“縣委已經(jīng)召開了全縣干部作風紀律整頓警示教育大會,公開處理該案件。”可以說,這3個“某某”不僅丟了官,還丟了人。不知道這“血的教訓”,幾位可能記取。

  雖說3個“某某”喝掉了官帽子,但畢竟還活蹦亂跳的,仕途也許就是打了個頓。倒是那被喝死的雷某某,死得太冤了,至少他的家屬是會這樣認為。“組織上”給與一定的安撫是肯定的,這不僅是人之常情,也是一方穩(wěn)定的需要。澎湃的報道說,汝南縣“成立事件處置工作組,對事件善后處理。”至于是如何“善后”的,這個“后”怎樣才能才算“善”,報道沒講,估計回應澎湃的縣委宣傳部也不便講。雖說以前有因公喝酒喝死被算“工傷”的先例,但雷某某的死,無論如何算不了“工傷”,更算不上網(wǎng)友戲言的“烈士”,但縣里花錢買平安,給予家屬一筆“慰問金”或曰“維穩(wěn)金”,倒是有可能的,這也是官場的常規(guī)操作模式。

  對于雷某某的家人來說,獲得一定補償?shù)男睦砜隙ㄊ怯械?,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這筆錢決不能由縣財政出,即不能由納稅人出,而應讓了雷某某的家屬和7個酒宴參與人打官司,由法院來裁定他們是否賠,賠多少,如何分擔。如果為了息事寧人就拿財政的錢買平安,那只會埋下更大的隱患。當然,家屬和酒宴參與人私下和解,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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