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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有多少精神障礙者還在路駕?

2017-02-26 17:13:40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馬路殺手大多與酒駕、疲勞駕駛、機動車帶病上路有關,肇事者只要被鑒定有上述行為,必以危害交通安全追究法律責任。...

  作者:李忠卿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2月25日中午12:37,鄭州市花園路與黃河路交叉口,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9人受傷。目前,涉事嫌疑人張某,男,47歲,居住在高新區(qū),已被警方控制,路面交通已恢復,受傷人員均送醫(yī)院進行救治。據警方調查,肇事者已排除酒駕、毒駕嫌疑,張某有既往精神病史。(2月25日映象網)

  馬路殺手大多與酒駕、疲勞駕駛、機動車帶病上路有關,肇事者只要被鑒定有上述行為,必以危害交通安全追究法律責任。

  鄭州發(fā)生的這起重大交通事故聽起來十分嚇人,一個精神有障礙的人何以就上路開車呢?畢竟此類患者發(fā)病時往往不可自控,一旦疾病發(fā)作,瞬間就會危害公共安全。從視頻畫面來看,肇事者張某大腦顯然不受支配了,等紅燈的人哪里會想到,一個精神病人就在身后,而且還開著車子,從某種程度上說,這次不發(fā)生事故,下次還會發(fā)生,只是這顆“炸彈”不定時而已。

  張某被鑒定為有既往精神病史,雖然有圖,但是真相卻是殘缺不全的,因為我們根本就不知道張某的駕照是怎么來的?如果屬于帶病考駕照,有關部門就有把關不嚴的責任;如果屬于拿到駕照之后發(fā)病,作為患者的家人,理應預見到可能產生的隱患與后果,因此,無論如何,警方都應該開展責任倒查。

  既然張某有既往精神病史,意味著對其法律責任將不予追究,不過這并不影響對事故的徹底調查、責任認定乃至追究,誰是這起事故的幕后始作俑者?誰又來給受害者一個公道?全國到底有多少精神障礙者還在路駕?期待開展一次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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