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胸前掛牌示眾,應(yīng)實行雙重標準
作者:張洪泉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四川南充一名約40歲女子15日因涉嫌偷竊被擒。警方押走該名女子時,她的身上掛著一塊寫有“我是小偷”的牌子。有法律界人士說這種做法不可取。(中國青年網(wǎng)2月21日)
小偷盜竊人家的電動車,讓車主生氣,讓公眾圍堵,讓警方出警,身上掛個牌子確實可憐。但是,想象車主沒車的不便,公眾抓賊的氣憤,警察出警的忙碌,你就會發(fā)現(xiàn),這些小偷是可憐但更有可恨之處,對其懲處應(yīng)實行數(shù)量和次數(shù)雙重標準。
分析人的行為,中國倫理學(xué)往往既分析結(jié)果,又看原因。很多時候,即便結(jié)果是完美的,但原因有瑕疵,也不是一個好的結(jié)果。相反,如果是原因美好,結(jié)果是壞的,人們往往也會給予同情。比如新聞中的小偷女人,因為家中突遭不幸,實在沒有錢拿出應(yīng)急,尤其是“八十老母”身患重病,無錢可用,弄不巧還會引發(fā)公眾募捐。但本新聞中女小偷,卻沒有這些原因。
騎電動車的,大都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員,一個月收入也就兩三千元,去掉吃住,也剩不了幾個錢。很多人家的電動車,和婦人家的小轎車一樣,是家人出行的重要工具。一旦丟失,就會失去外出的“腿”,或許一連幾個月都沒有足夠的錢再買一輛用。遇到急事,勢必會耽誤,甚至?xí)绊懜嗟氖虑?。丟車后的急、惱、怒,各種心情都有了。
小偷被抓,往往就應(yīng)了那句“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無論是大偷還是小偷,挨打被羞辱是必過的一關(guān)。更有甚者,在眾怒之下,小偷被打死的也經(jīng)??煽吹健V来蛉?、打死人是違法和犯罪,那為什么從古至今,那么多人抓到小偷,還要往死里打呢?其實,每個民眾都是小偷行為的受害者,小偷因為犯罪頻率高、數(shù)量小等原因,往往罪不至于判刑,但卻經(jīng)常騷擾民眾,和民眾積怨已深。
談起積怨,小偷和警察更是一對冤家。青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一位民警說:“我從事反扒工作已經(jīng)多年,甚至,很多扒手都認識我了,有的扒手我已經(jīng)抓了他們十多次。”抓小偷時需要抓現(xiàn)行,難度非常大,可是即便抓獲,也因為他們的盜竊金額較小,而無法進行重罰,屢教不改是小偷的特點。這就暴露了法律的一個缺點,建議對小偷實行數(shù)量和次數(shù)雙重處罰標準,只要一個到達限度,就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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