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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亞彬:學生,學校,家長,誰的過錯

2018-01-15 11:01:43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15歲的初中生,承受著現(xiàn)代社會孩子間激烈的競爭,各種評比,要求不輸在起跑線上的種種壓力,家長每天口中所謂別人的家的孩子的重殤,讓他們不再會愛!不會正確的發(fā)泄自己的情緒,家...

  作者:蘇亞彬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1月9日,福建莆田仙游金石中學15歲的初三女生在教室內被同班男生刺死。拒該校負責人的披露,犯罪嫌疑人顏某霖是因與同班同學林某怡發(fā)生口角,遂持刀刺中林某怡的脖子。(澎湃新聞,1月12日)

  還記不記得山東一個14歲的少年,在刺死同學后,喊出"反正我才14歲,殺人不必償命"的話來。如今校園暴力頻頻發(fā)生,不得不反思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錯?

  15歲的初中生,承受著現(xiàn)代社會孩子間激烈的競爭,各種評比,要求不輸在起跑線上的種種壓力,家長每天口中所謂別人的家的孩子的重殤,讓他們不再會愛!不會正確的發(fā)泄自己的情緒,家長們忽略了孩子最重要的成長過程--健康快樂的身心和正確處理自己情緒的能力。青春期的孩子如果能夠得到家長更多的認同和良好溝通,他們將成功度過人生過渡期,這是給所有家長的警醒!育兒育己!讓孩子健康快樂長大,讓他成為他自己,他只是我們人生中的一個客人,不是我們的附屬品!

  學校缺乏對學生法律知識的普及和教育也是一個誘因。初三的學生法律知識不過是一些皮毛,并且還來自道聽途說。因為對法律的一知半解,甚至是片面理解,最終扭曲了他作為一個正常人的正確思維,并助長他的行為趨于暴力極端。假如他知道"殺人要償命”,作為未成年人即便"不償命",這輩子至少終身監(jiān)禁,永無出頭之日。結果又如何呢?因此,為了杜絕校園惡性事件再次發(fā)生,向學生普及法律知識則迫在眉睫。

  我們的教育在法律知識普及方面是一個短板,如今,這塊短板嚴重影響了整個"水桶”的外觀和容量。隨著社會生活的日趨多元,人們對道德法制的要求也更加精細。但我們的孩子從小學到大學(大學法律專業(yè)除外),幾乎沒有系統(tǒng)的學過法律知識。別說孩子,大人也不懂得多少,有限的法律知識也無外乎"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罷了。一群法盲卻天天在向孩子們喊著"你要遵紀守法啊"。聽起來不倫不類。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后果早己擺上了桌面。只是大家裝聾作啞,視若不見。試想,一個持有駕照的司機,如果不懂交通規(guī)則,那他駕使的車輛肯定是橫沖直撞。一個不懂法律的法盲走向社會,四處碰壁,走投無路是肯定的。

  由此可見,孩子們從第一天上學起,學會怎樣做人比明白將來做什么樣的人更重要。尊重他人,愛護他人,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生命是平等的。毀滅他人也就是毀滅自已。

  當然,對于網上一片嚴懲聲,我不敢茍同,更不支持。那是舍本求末罷了。企望殺一儆百的想法是好的,很豐滿,但現(xiàn)實將更加骨感。因為這個"一"同樣是一條鮮活的生命。尊重生命于所有人都不是一句口號,更不是空話。暴力己經令一個生命消失了,難道要以暴制暴消失另一個生命嗎?與其事后高喊嚴懲,毋如事前多多防患。以家庭,學校,社會為主軸,共同筑起法律的高墻電網,讓人們(包括未成年人),望而卻步,不能跨越雷池,更不敢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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