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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媛美:公園街頭拍攝不雅照需法律當頭一棒

2020-12-09 21:25:06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公共場合拍攝不雅照片,這并不是第一例。2019年12月31日,一名攝影師在南寧市鳳嶺兒童公園娛樂設施上為一名女子拍攝不雅照,雖然當事人已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了處罰,但是顯然并沒有為...

  作者:張媛美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一套圖片合輯在網(wǎng)上傳播:圖片中一名女子下半身裸露,在南寧街頭和公園取景。三張圖片,從女子的體態(tài)來看,應該是同一人。而這些低俗圖片在網(wǎng)上傳播后,也引發(fā)了市民的議論。目前,警方已介入調(diào)查此事。(騰訊網(wǎng) 12月8日)

  公共場合拍攝不雅照片,這并不是第一例。2019年12月31日,一名攝影師在南寧市鳳嶺兒童公園娛樂設施上為一名女子拍攝不雅照,雖然當事人已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了處罰,但是顯然并沒有為后來者起到警示作用。面對這種不文明行為,該從嚴執(zhí)法力度,加大普法宣傳,讓法律給上當頭一棒,徹底消滅某一部分人的躍躍欲試!

  屢屢爆出公共場合拍攝不雅照的新聞,與處罰過輕不無關系。在南寧市鳳嶺兒童公園娛樂設施上拍攝不雅照的攝影師和模特,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在故宮拍攝人體照片的攝影師王某,因販賣淫穢物品牟利,被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罰款5千元。按照法律規(guī)定:“故意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情節(jié)惡劣的,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能會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達到一定的點擊量,或者注冊會員達到二百人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一萬元以上,根據(jù)《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以謀利為目的、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情節(jié)嚴重的,處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照相關規(guī)定,此前的處罰與此舉帶來的點擊量關注度和打賞盈利等收益相比,明顯很低。違法成本低,各種無形的有形的收益高,自然是跟從者眾。從嚴執(zhí)法,讓法律打醒這些為名利枉顧社會良俗的人,還公共場合風清氣正。

  在從嚴執(zhí)法的同時,還要加強普法宣傳?,F(xiàn)在的很多年輕人追求和崇尚自由,興趣愛好和自我展示的方式多種多樣?;驗槊?,或為利,或只為獲得他人的欣賞和贊賞??赡鼙挥行娜嗣沈_利用,成為他人斂財?shù)墓ぞ叨蛔灾?。不僅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甚至在無意識的時候違反法律。不斷加大普法宣傳的力度,政府、社會、媒體、個人自覺參與其中,讓刻板的法律條文化為鮮活生動的案例,不斷延伸觸角、消除盲點,讓法律在維護社會和諧的方方面面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

  法者,天下之程式,萬世之儀表。還社會風清氣正,杜絕在公共場合拍攝不雅照,還需法律來給上當頭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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