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居民公約“約”出文明新風
作者:周志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居民公約出新舉,垃圾分類最重要。廚余垃圾包扎好,投入綠桶要記牢……”這是在崇川區(qū)城東街道范圍內廣為流傳的居民公約版“順口溜”。(江海晚報10月25日)
隨著經濟社會的融合發(fā)展及人們價值觀、生活方式的巨大轉變,人與人之間因生活交融、利益交叉產生糾紛和矛盾越來越多,而這些糾紛和矛盾有時很難用法律或道德去解決。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暢通和規(guī)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xié)調、權益保障通道。報告指出,社會治理作為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社會治理理念是新時代社會治理的最核心目標。新形勢下,居民公約就是解決這些問題的一種非常好的方法。
居民公約,“約”出文明新風。據介紹,城東街道居民公約全文雖然只有240個字,但內容全面、“約”得具體。涵蓋垃圾分類、文明養(yǎng)犬、約定良俗、社會道德等文明新風尚的各個方面。近年來,城東街道大力推進云端祭掃宣傳推廣,充分利用轄區(qū)智能音箱、小喇叭循環(huán)播放朗朗上口的居民公約,讓轄區(qū)居民在潛移默化中接受熏陶、自覺移風易俗,線上“云”祭掃已經越來越成為一種潮流;“維護小區(qū)好面貌,遛狗牽繩要記好”這句公約已深入人心;“美麗街居風景好,和諧共治心向陽”是東大街社區(qū)居民公約的重要表述,社區(qū)通過居民公約凝聚起“我愛我樓”的和諧共治力量,營造起“人人講文明,個個當榜樣”的良好氛圍。據了解,東大街社區(qū)轄區(qū)內東苑小區(qū)是20世紀90年代建成的老小區(qū),停車難、亂涂寫、亂種植、線路私拉亂接等問題嚴重。近年來,社區(qū)以居民公約體系建設為抓手,通過整合現(xiàn)有服務力量,實施“我愛我樓”門棟自管服務項目,與群眾緊密相連,打造“有人情味”的小區(qū)治理新格局,取得初步成效。恰如該社區(qū)黨委書記張秀梅所言:“如今的東苑小區(qū)一改往日的舊貌變得干凈且有序了,小區(qū)居民爭相參與‘我愛我樓’志愿服務活動,爭做文明生活好榜樣,這里邊居民公約的約束作用功不可沒。”
城東街道居民公約不止具有道德成分,同時具有法律成分,而且更容易遵守。因為,居民公約是居民群眾彼此協(xié)商、讓步產生的結果,代表了大家的共同利益,是群體利益的最大化。
在當今社會環(huán)境下,居民公約的種種優(yōu)勢不可小覷。但要真正發(fā)揮其最大的作用,還有很多注意事項和工作要完善。要充分表達群眾意愿;充分發(fā)揮基層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盡力保持鄉(xiāng)風民情的“原汁原味”。尤為關鍵的是,要通過法定程序將居民公約打造為“居民法”和“群眾道德”,以便在執(zhí)行時更具強制力和約束力,更能實現(xiàn)社會治理效果。
凡本網注明“來源:時評界”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作者和時評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時評界”。紙媒使用稿子,須告知本網站,由本網站提供作者聯(lián)系方式,由紙媒支付稿酬。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XX(非時評界)”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作品內容、版權等存在問題,請在兩周內同本網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電話: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時評界暫未實行稿件付費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網均視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項聲明。
·高連奎:一戰(zhàn)國際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傳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書福 (2014-01-07)
·高連奎:亞當斯密對中國的批判不靠譜 (2013-12-23)
·“不能讓金錢主導一切”——桑德爾旋風的中國意義 (2013-12-14)
·自發(fā)秩序,還是社會契約? (2013-12-03)
2023年國考有新景,更需競考者有實干精神
丁家發(fā):公共交通應成為孩子的“守護神”
“騎共享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被罰”警示誰
許衛(wèi)兵:對“反向抹零”微侵權要零容忍
學習、實習兩不誤,“魚”與“熊掌”可兼得
解讀“青年魯班”向世界展示中國工匠精神
世界這么大 “我想帶爺爺去看看”為何吸引人?
周志宏:“再生水智能洗車點”多多益善
最大直徑“地下蛟龍”盾構機是中國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