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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金福:不避讓消防車,打通消防通道得用刑罰

2022-09-27 15:55:32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

  作者:葉金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廣東梅州一輛消防車出警滅火途中,遇一輛私家車低速慢行阻攔。消防車多次鳴笛示意避讓,但前方私家車充耳不聞,嚴重影響消防出警速度。民警已對該司機進行相應處罰。(9月27日《澎湃新聞》)

  眾所周知,在火災發(fā)生需要消防隊員撲救的關鍵時刻,“消防通道”是何等的重要,此時哪怕能提早一兩分鐘都可能挽回財產(chǎn)損失,甚至挽救被大火包圍的人的生命。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消防通道”很難做到一路暢通,一路綠燈。一些司機明明聽見消防車“嗚嗚”的尖叫聲,卻充耳不聞、我行我素,有的甚至還見縫插針,與消防車搶道,這讓本應跑在危險或死神前頭的救命車不得不望“堵”興嘆。正是一些司機的麻木不仁,使那些本不該消失的生命和財產(chǎn)卻因消防通道被堵而延誤了時機。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和可惜。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可見,給消防車“讓道”是有法可依的。

  眼下,雖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規(guī)定,對拒不避讓消防車的行為可采取罰款扣分的處罰 ,但這樣的“處罰”顯然是“太輕了”,根本就起不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因此,筆者以為,打通消防通道還得用“刑罰”。

  一方面,司法部門應盡快立法,把“拒不避讓消防車”行為列入“刑責”范疇,從而提高違法成本,倒逼其遵規(guī)守法,主動、自覺“避讓消防車”。另一方面,執(zhí)法部門應對“拒不避讓消防車”的惡意行為采取“零容忍”的態(tài)度,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 要像查處“酒駕”“醉酒”那樣,除了罰款扣分之外,更要以“刑責”加以嚴懲。

  此外,相關部門不妨通過多途徑、多渠道,加強對廣大司機朋友的文明自律意識的教育,促使其遵規(guī)守法,自覺做到“避讓消防車”。

  我們相信,只要立法跟進,執(zhí)法從嚴,再輔以文明自律意識教育,那么,司機“拒不避讓消防車”的不法行為就一定會得到有效遏制,我們的“生命通道”就能確保暢通無阻,一路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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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詞:消防車 避讓 葉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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