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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芳:治理“秸稈焚燒”需有更多“好辦法”

2023-06-01 06:39:03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眾所周知,秸稈焚燒害處多多,一是會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危害人體健康;二是極易引起火災,造成經(jīng)濟損失;三是還會改變土壤的結(jié)構,加重土壤板結(jié)。...

  作者:魏芳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日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發(fā)布通告,2023年,合肥市實行全年全面全域禁燒,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露天焚燒農(nóng)作物秸稈、垃圾、荒草、落葉等廢棄物,嚴禁將秸稈等拋置于河道、溝渠及水庫塘壩等水體中。(6月1日《市場星報》)

  眾所周知,秸稈焚燒害處多多,一是會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危害人體健康;二是極易引起火災,造成經(jīng)濟損失;三是還會改變土壤的結(jié)構,加重土壤板結(jié)。

  為有效遏制“秸稈焚燒”行為,國家層面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各地各級地方政府也出臺了嚴格的管理措施。但事實上,每到油菜、小麥收割季節(jié),焚燒秸稈的現(xiàn)象仍屢有發(fā)生。

  據(jù)了解,村民之所以選擇“秸稈焚燒”,原因有三:一是宣傳力度不夠,秸稈禁燒意識還沒有真正入腦入心。二是秸稈沒有更便捷更高效的處理方式,村民往往選擇“一燒了之”。三是缺乏嚴格有效的管理措施,沒有震懾作用。

  因此,筆者以為,治理“秸稈焚燒”還需有更多“好辦法”。首先,宣傳要到位。相關部門不妨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和網(wǎng)絡等新聞媒體,加大秸稈焚燒危害性的宣傳和教育,讓廣大村民清楚地認識到“秸稈焚燒”的危害性和嚴重后果。其次,處罰要從嚴。相關執(zhí)法部門一旦發(fā)現(xiàn)“秸稈焚燒”行為,就應采取“零容忍”的態(tài)度,該約談的要約談,該罰款的要罰款,對于引發(fā)火災事故的更要追究法律責任,從而倒逼廣大村民自覺遠離“秸稈焚燒”行為。其三,回收機制要完善。相關部門應適時設立回收站點,加強對秸稈的回收和利用,從源頭上避免秸稈焚燒行為的發(fā)生。

  此外,還可鼓勵村民對秸稈采取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推進秸稈燃料化、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等綜合利用,比如: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深化秸稈機械化粉碎全量還田,等等,確保秸稈實現(xiàn)最大化的有效利用。

  筆者相信,只要宣傳到位,從嚴處罰,完善回收機制,再輔以秸稈多元化利用,就一定能有效治理“秸稈焚燒”行為,從而把“秸稈禁燒”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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