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衛(wèi)芳:“雇用童工被立案查處”是一堂普法課
作者:廖衛(wèi)芳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正值暑假,一些餐飲店、超市等經營場所里存在學生打暑期工的現象。近日,浙江省臺州市玉環(huán)市玉城街道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接到玉環(huán)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交的某便利店涉嫌非法使用童工案件。接案后,執(zhí)法隊迅速展開調查,該便利店在6月22日至26日期間,擅自安排15周歲的陳某(化名)當理貨員,負責搬運物資整理貨架。目前,該便利店因違法使用童工被玉環(huán)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立案查處,擬罰款2500元。(8月11日《臺州日報》)
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guī)定》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其他組織招用人員時,必須核查、登記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對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疑似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招用。一經發(fā)現,將依法予以處罰??梢?,當地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對這家便利店作出“立案查處”,并罰款2500元的處罰,是有據可循,有法可依的。
同時,這起“雇用童工被立案查處”案例,無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義。一方面,警示用人商戶在雇用員工時,一定要仔細核查員工的相關身份信息,包括真實年齡,切忌因為是“暑期工”,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未成年人招錄進來,這不僅涉嫌錄用童工,而且也涉嫌違法。另一方面,也警示家長在給孩子找“暑期工”時,一定要確保孩子已是成年人,切莫給未成年的孩子找工作。否則,也涉嫌違法??梢哉f,“雇用童工被立案查處”是一堂生動的普法課
當然,對于雇用童工違法行為,相關部門不能止于“一查了之”或“一罰了之”,而應加大普法宣傳和教育的力度。一方面,不妨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絡等媒體進行廣而告之,讓更多的用人商戶和求職者都知曉“雇用童工違法”,從而嚴把“雇用關”和“求職關”。另一方面,不妨通過身邊的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以案警示,讓用人商戶引以為戒,不再貿然雇用童工。
筆者相信,只要一手抓“普法”,一手抓“處罰”,雙管齊下,就一定能規(guī)避用人商戶雇用童工違法行為的發(fā)生,從而讓類似“雇用童工被立案查處”案例不再屢屢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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