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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躍成:小學生戴頭盔走路上下學是保護還是推責

2023-11-06 14:33:06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交通安全人人遵守,搭乘摩托車、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這樣交通法規(guī)硬性要求,學生如果搭乘此類交通工具,就應該按要求佩戴安全頭盔?!耙豢粠А薄耙蝗艘幻薄笔腔緲伺???墒牵?..

  作者:黃躍成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11月4日,有網(wǎng)友報料稱,廣東湛江市徐聞縣角尾鄉(xiāng)中心小學要求所有學生戴頭盔上下學,“連走路、坐小車的也要戴。”當天,徐聞縣教育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告訴央廣網(wǎng)記者,“帶頭盔進校園”是市里的統(tǒng)一要求,要求對象是乘坐摩托車或者電動車往返學校的學生以及接送的家長。該校在推廣過程中要求過于嚴格,教育局已通知學校進行整改。(11月5日央廣網(wǎng))

  交通安全人人遵守,搭乘摩托車、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這樣交通法規(guī)硬性要求,學生如果搭乘此類交通工具,就應該按要求佩戴安全頭盔。“一盔一帶”“一人一帽”是基本標配。可是,該學校要求所有學生戴頭盔上下學,“連走路、坐小車的也要戴。”這明顯是對有關政策的過度執(zhí)行和不準確、不科學的解讀,不僅矯枉過正,而且還有越俎代庖之嫌。

  有人說,學校出發(fā)點是好的,要求上下學佩戴頭盔,那是為了學生的安全著想,并沒有什么惡意。當然,上下學時戴個頭盔,時間很短,或許對部分學生并沒造成多大的影響,如果碰上下雨刮風、太陽大的時候,興許還能遮風避雨防曬呢!而且,學校又不要求統(tǒng)一到指定頭盔店購買,也不對款式等作明確要求,并不存在明顯的利益輸送,學校此舉單從安全保護角度來說,不但讓人找不到指責、反對的理由,還應該乖乖配合,堅持佩戴,養(yǎng)成習慣呢!可是,不分青紅皂白,一律強制佩戴頭盔上下學,卻是對法律的誤讀誤解,以及錯誤、過度的執(zhí)行。走路、坐小車根本就沒有法律規(guī)定佩戴頭盔的內容,強行要求用這些方式上下學的學生佩戴頭盔,這非但不是執(zhí)行法律有關規(guī)定,反而是打著法律的旗號來實施侵權行為,剝奪學生不用佩戴頭盔的權利,是一種公然違法。

  而且,交通違規(guī)是由交警實施處罰、管理。學校雖有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和責任,如在日常多開展乘坐摩托車、電動車要佩戴頭盔的安全宣傳,并對一些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學生進行口頭批評教育等等,但學生不佩戴安全頭盔乘坐摩托車、電動車等交通違規(guī)行為,應該由交警去糾正處理,特別是佩戴頭盔等硬性要求,更是由交警強制執(zhí)行,學校沒有權力去對交通措施落實執(zhí)行情況作專門的規(guī)定和要求。學校要求走路上下學學生戴頭盔,不但超越了自身權利權限范圍,還踩踏法律紅線,并可能因為專業(yè)能力不足而弄巧成拙,適得其反。

  專業(yè)的人做專業(yè)的事,學校主責在于教書育人,就算是安全工作責任責無旁貸,要背負巨大的安全教學壓力,也應該遵循起碼社會規(guī)則和法律規(guī)定,按照分工不同,責任不同的原則,履職盡責,正視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而不是不切實際,過分放大安全焦慮,以安全為名,“畫地為牢”,越俎代庖,強加學生“頭上和心靈負重”。像讓小學生戴頭盔走路上下學根本不是真正的安全保護,反而是不負責任的推責,十分荒誕,得不到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如此矯枉過正,亂立規(guī)定,增加學生負擔壓力的舉措,當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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