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蕊:中學銷毀學生手機 “良苦用心”要不得
作者:孫蕊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今年9月,河南南陽,某中學舉行手機銷毀大會,幾十部從學生沒收來的手機被扔進水桶,用錘子猛砸砸爛。10月8日,學校工作人員回應說,帶手機到學校不交給老師,一旦被發(fā)現(xiàn)就要銷毀:“家長都很配合,一切都是為學生好。(光明網(wǎng))
好一個殺雞儆猴的手機銷毀大會:又是用水泡,又是用錘砸,讓圍觀學生看了之后既感恐懼,又長記性。不讓帶手機進學校,學校的良苦用心可以理解。畢竟,學校的管理,也是為了學生好,且已經(jīng)征得學生和家長同意。因此,學生和家長理應遵守,而不是縱容學生投機取巧破壞規(guī)矩。但是,校方此法的確欠缺考慮。因為校方直接砸手機,則已涉嫌構成損壞公私物罪,家長可以與校方協(xié)商,校方應照價賠償,若損壞物品金額達到5000元以上,家長還有權利向公安機關反映,追究校方的刑事責任。手機說到底是學生私人財產(chǎn),校方不應以任何理由強行處置。
學校如此良苦用心能夠理解,但很難簡單的用對與錯評價學校的做法!對此,有部分網(wǎng)友稱“只要家長同意,該砸就砸,我表示支持”,但有的網(wǎng)友對校方的行為持質(zhì)疑態(tài)度,紛紛表示,校方此做法太過分,即使出發(fā)點是好的,也不能用如此粗暴的方式處理,起不到教育的作用,得不償失。面對這種情況,筆者認為,學校還是應該以教育為主,不厭其煩地向?qū)W生說手機的不利影響,引導他們把時間和精力放在學習上。
筆者認為,家長的態(tài)度往往對學生的認識和學校的工作產(chǎn)生很大的影響。因此,要讓禁帶手機的工作順利開展,必須得到學生家長的認可。學校可以在開家長會時,貫徹學校規(guī)章的同時,把學校禁帶手機的依據(jù)、認識和做法交由家長討論,取得一致的看法,同時向家長發(fā)出倡議,要求不配手機給學生或協(xié)助學校進行監(jiān)督管理,從而減輕學校在處理違規(guī)學生時的阻力與壓力。
要知道,校園也是一個小社會。和諧有序的環(huán)境,靠暴力得不來,需要的是法紀與規(guī)矩。而對于成長中的孩子來說,學校和家長,理應成為遵紀守法的引領者,更不是成為暴力解決問題的示范者。更何況,學生使用手機天塌不下來。教會他們正確使用才是最核心的,畢竟他們以后的人生中手機是不可缺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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