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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曉波:中學銷毀學生手機 不能只是學校責任

2017-10-10 10:47:51 oc3-line.com 來源:時評界 有0人發(fā)表了看法
[導讀]  科技的快速發(fā)展,智能手機的全面普及,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購物、繳費、隨時隨地了解國家大事,同時也給人們帶來許多的困擾:“低頭族”以及亞健康人群的擴大、沉迷手...

  作者:付曉波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今年9月,河南南陽,某中學舉行手機銷毀大會,幾十部從學生沒收來的手機被扔進水桶,用錘子猛砸砸爛。10月8日,學校工作人員回應說,帶手機到學校不交給老師,一旦被發(fā)現(xiàn)就要銷毀:“家長都很配合,一切都是為學生好。(10月9日環(huán)球網(wǎng))

  科技的快速發(fā)展,智能手機的全面普及,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購物、繳費、隨時隨地了解國家大事,同時也給人們帶來許多的困擾:“低頭族”以及亞健康人群的擴大、沉迷手機影響孩子的學習和身體……

  將從學生沒收來的手機扔進水桶,用錘子猛砸砸爛,類似的處理應該不只在河南南陽這一所中學存在,方式簡單暴力有效果,學校的出發(fā)點“一切都是為學生好”無疑是正確的,符合教書育人的園丁精神。但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guī)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違法方式教育學生遵守校規(guī),委實不妥。

  學校又一次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校方應該十分苦惱:現(xiàn)在的孩子打不能打、罵不能罵,處理違反校規(guī)現(xiàn)象稍有不慎就會遭到大眾譴責,我們應該怎么辦?家長就沒有責任嗎?社會就沒有責任嗎?

  誠然,教育下一代,是家庭、學校、社會的共同責任,將學校放在風口浪尖,可能有些委屈。但是,正如學生常說的一句話“在學校的時間比在家的時間都長”,學校是學生時代的教育主體,對學生的性格、品質、意志、情感、態(tài)度形成,起著不可估量的作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學校應當多多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引導孩子主動放下手機,不再沉迷,將主要精力放到學習上來。

  著名心理學家郝濱老師曾說過:“家庭教育是人生整個教育的基礎和起點”。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組成部分之一,既是學校教育的基礎,又是學校教育的補充和延伸,是對人的一生影響最深的一種教育,它直接或者間接地影響著一個人人生目標的實現(xiàn)。父母是家庭的第一教師,試想,孩子寫作業(yè),家長玩手機;孩子需陪同,家長在玩手機;家庭聚會,家長在玩手機……此情此景,在我們周邊還少嗎?家長還是需要言傳身教,以實際行動來影響孩子,放下手機,陪陪孩子,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扔水桶、砸手機等破壞性挽救行為,不能只是學校責任,每個人都應作出深刻反思,共同努力來助力孩子擺脫“手機沉迷”,教育孩子走上正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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