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金福:“捕獵畫眉鳥獲刑”是一堂生動的普法課
作者:葉金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經審理依法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違法所得1860元予以追繳。(7月10日《人民法院報》)
據(jù)報道,2022年12月 至2023年5月間,吳某在明知不能捕獵野生動物的情況下,在新晃侗族自治縣“葛梨粑”山場、“走私店"山場、“款坳”山場等山林,使用誘鳥器、捕鳥網(wǎng)進行非法狩獵十余次,共捕獲疑似畫眉鳥26只,用于自行飼養(yǎng)或出售,另從他人處收購疑似畫眉鳥1只用于出售, 共獲利1860元。其間,其自行飼養(yǎng)的鳥因飼養(yǎng)不當出現(xiàn)死亡。案發(fā)后,公安機關共查處疑似畫眉鳥活體6只。經鑒定,上述6只疑似畫眉鳥確定為鳥綱雀形目噪鹛科噪鹛屬畫眉,屬于國家二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總價值為3萬元。
根據(jù)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畫眉鳥被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未經許可捕獵、買賣、籠養(yǎng)或構成刑事犯罪??梢?,捕獵畫眉鳥“屬違法行為”是有法律依據(jù)的。因而,此次被告人吳某因“捕獵畫眉鳥獲刑”也是罰當其罪,咎由自取,一點也不冤。
但筆者以為,公安機關有必要對捕獵畫眉鳥“屬違法行為”進行普法宣傳和教育。其實,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很多愛鳥人士相互之間買賣各種鳥類是一種十分普遍的現(xiàn)象,尤其像畫眉鳥、百靈鳥等,更是愛鳥人士爭相買賣的鳥種。但由于很多愛鳥人士對捕獵、買賣畫眉鳥是一種違法行為并不知情,因而很多時候都是在“不知法、不懂法”的情況下捕獵、買賣畫眉鳥。而一旦被公安機關查獲,就得接受“刑罰”處罰,這顯然“有點冤”。很多人直到被刑拘、被判刑了之后,才知道捕獵、買賣畫眉鳥是一種違法行為。
因此,筆者以為,公安機關除了對捕獵畫眉鳥違法行為進行“刑責”處罰之外,還需“廣而告之”進行普法。一方面,不妨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網(wǎng)絡等新聞媒體,對廣大群眾進行必要的普法宣傳和教育,讓廣大群眾知曉捕獵畫眉鳥是一種違法行為,從而教育廣大群眾要遵紀守法,自覺遠離捕獵畫眉鳥,避免“牢獄之災”。另一方面,可以采用身邊的典型案例進行普法宣傳和教育,不妨通過“庭審巡回”的方式,以案釋法,以案警示,以生動的實例讓廣大群眾從不懂法到知法、懂法,進而學會尊法、守法,讓廣大群眾引以為戒,不再貿然非法捕獵畫眉鳥。
“捕獵畫眉鳥獲刑”是一堂生動的普法課。相信,只要公安機關一手抓“普法”,一手抓“嚴懲”,就一定能讓類似“捕獵畫眉鳥獲刑”的案例少發(fā)生,甚至不再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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