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波:“禁噪”何須等到“中高考時”
作者:朱波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又到六月“考試季”,“禁噪”又被提上了議事日程。近段時間,全國各地紛紛發(fā)布2023年中高考期間加強噪聲管控的通告,多部門聯(lián)合開展“中高考禁噪”行動,要求一些建筑工地、娛樂場所、餐廳等“噪音高發(fā)區(qū)”在中高考期間禁噪,以免影響考生的正常發(fā)揮。“關鍵環(huán)節(jié)”要有“關鍵作為”,既彰顯了政府部門應有的人文關懷,也體現(xiàn)了對考生權利的充分尊重,值得點贊。
“禁噪”何須等到中高考時。不過,點贊之余還需要冷思考。其實,噪聲并非只出現(xiàn)在重要的“考試季”,受影響的也不只是考生群體。伴隨著短暫的“禁噪期”,禁噪就會“偃旗息鼓”,噪聲擾民“濤聲依舊”。作為城市的一分子,每個人都有權拒絕噪聲污染,讓生活更和諧安寧。既然噪聲能夠在“考試季”順利被禁,相信平時也可以做得更好。噪聲治理不能只在“考試季”才下功夫。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希望身邊的環(huán)境清新宜人,沒有惱人的噪聲污染,睡夢酣然。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噪聲污染防治是重要民生問題,《噪聲污染防治法》實施效果,不光是家長們和考生的期盼,市民們也同樣期盼有關部門在平時就拿出像“考試季”禁噪一樣的擔當與決心,讓噪聲污染無處遁形。這就要求地方政府尤其相關部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下好“先手棋”,高度重視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實施,切實把“紙上的法律”變?yōu)?ldquo;行動中的法律”,使之成為防噪、降噪、治噪的有力武器,才能讓噪聲污染防治法成為寧靜環(huán)境的“守護神”。
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高不高,市民滿意度和幸福指數(shù)高不高,不能僅僅依靠特殊時期的保駕護航來評定,“禁噪令”不應只是中高考生的“專利品”,而應該成為全社會每一位市民的“福利”,才能讓市民于細微處感受“城市溫度”。因此,有關部門要拿出同“考試季”禁噪一樣的責任與決心,把噪聲治理的功夫下在平時、責任落到實處,真正讓“噪音”減到或降到最低限度,那么,專為中高考生設立的“禁噪令”,自然也就不復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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