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惡狗傷人悲劇何時不再重演?
作者:李忠卿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姑媽抱著半歲的睿睿(化名)在小區(qū)長椅上乘涼,兩條大狗迎面撲來,將睿睿身上多處咬傷,其中一條黑狗還將睿睿叼走,睿睿的奶奶和姑媽,還有眾多熱心街坊沖上去對著惡犬一頓捶打,才將睿睿給奪回來。7月10日清晨,這一幕發(fā)生在武昌東亭小區(qū)。(7月10日《楚天都市報》)
這是一則令人揪心的新聞,兩條惡狗公然襲擊襁褓中的孩子,面對突發(fā)災難,受害的民眾毫無防備,束手無策,只能任憑悲劇瞬間發(fā)生。
在有圖有真相的背后,是城市狗患已經(jīng)成災的事實,因為此類新聞早已司空見慣,人們除了驚恐與無奈,就是寄望于有關部門能夠有所作為,別指望惡狗能夠“改過自新”,一旦受到刺激,就連狗的主人也不能幸免。
其實,城市養(yǎng)狗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只不過很多情況下,只要狗不傷人,很少有人去管理、去約束,以至于很多小區(qū)狗叫聲不絕于耳,小狗的糞便隨處可見,已然成為讓人心里添堵的一大公害。
因為放任飼養(yǎng),加之管理無方,老人與小孩首當其沖,成為襲擊目標,被撕咬得鮮血淋漓,狂犬病呈現(xiàn)高發(fā)不下態(tài)勢,受害人即便報了警,警方大多和稀泥,協(xié)調(diào)賠償了事,很少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這或許就是惡狗一再傷人的原因所在。
要想驅除公眾心頭的夢魘,杜絕此類悲劇的發(fā)生,我以為城市管理還須進一步改進,舉凡養(yǎng)狗者必須辦理相關手續(xù),繳納高額的風險保證金,確保惡狗傷人時,這筆資金能夠快速理賠。同時加大惡狗傷人的成本,讓狗主承擔法律責任,只有真正零容忍了,狗患才能有效地得到遏止,不然的話,下一個受害者絕不僅僅是我和他,還有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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