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德福:偷后“完璧歸趙”仍追刑責的警示意義
作者:游德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一伙盜賊偷完東西感到心虛,又將其送還,是否構成違法?近日,天津?qū)氎鎱^(qū)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4名嫌疑人偷盜價值人民幣3000元的沖鋒舟藏匿一天后,因怕事情敗露,于次日將沖鋒舟送回原地。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張某、楊某、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均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并依法作出相應裁判。(《今晚報》4月18日)
審案法官說,在盜竊他人財物的過程中,主動放棄盜竊行為,屬于犯罪中止,而成功盜竊他人財物,事后還回去,屬于盜竊罪既遂。因為,此時財物已經(jīng)處于行為人的控制之下,盜竊的行為已經(jīng)完成,后來還回去,只是認定悔過的一個表現(xiàn),可以作為一個量刑的情節(jié),退贓行為并不影響盜竊罪的認定。本案中,四名被告人以為“完璧歸趙”就沒事了,但他們不知道,在實施盜竊的那一刻,自己的行為就已觸犯法律。
不要說已經(jīng)“在實施盜竊的那一刻”,哪怕就是企圖實施盜竊的“一閃念”,也是一種“不勞而獲”的犯罪心理在作祟。別人的東西,放在那里好端端的,你鬼鬼祟祟、悄悄的占為己有,就已經(jīng)在觸犯法律的紅線了。古人云: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俗語“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可以說是婦孺皆知,流傳很廣,每個人在一生中,都或多或少說過這句話,有些人甚至把這句話當作口頭禪掛在嘴邊,以此來作為掩飾自己貪婪本性的借口。實際上,這是勸誡別人的金玉良言,勸告世人不要因為私欲鋌而走險。
看新聞,常見有人用毒針射殺家狗,也有整車成筐的活貓活狗在半路被截獲的新聞。很多人發(fā)出人心不古、世風日下的感嘆。坦而言之,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社會大了什么人都有。但,畢竟作奸犯科、偷蒙拐騙的違法之人還是少數(shù)。這些人為什么在明明知道是他人的財物而“順手牽羊”據(jù)為己有呢?原因是他們心里沒有“他人財物不得隨意侵占,否則將觸犯刑律”的概念,故我行我素,做出了與法律不相容的舉動。本文涉及的那伙人,或許學過相關法律條文,心虛懼怕后果嚴重,也是少數(shù)中的少數(shù)。但,“悔已遲”。
偷后“完璧歸趙”仍追刑責的警示意義: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威嚴誰能抗衡?!每個公民都要時時刻刻繃緊遵紀守法、學法用法這根弦,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能夠界定在法律允許的框框內(nèi)。只有通過自己勞動和汗水得來的才是自己本分的,得之心安理得,反之則“與良心過不去”,千萬不要“動心”,“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最終將“偷雞不成蝕把米”。
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時評界”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作者和時評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并注明“來源:時評界”。紙媒使用稿子,須告知本網(wǎng)站,由本網(wǎng)站提供作者聯(lián)系方式,由紙媒支付稿酬。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XX(非時評界)”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作品內(nèi)容、版權等存在問題,請在兩周內(nèi)同本網(wǎng)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電話: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時評界暫未實行稿件付費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網(wǎng)均視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項聲明。
·高連奎:一戰(zhàn)國際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傳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書福 (2014-01-07)
·高連奎:亞當斯密對中國的批判不靠譜 (2013-12-23)
·“不能讓金錢主導一切”——桑德爾旋風的中國意義 (2013-12-14)
·自發(fā)秩序,還是社會契約? (2013-12-03)
整容不惜花上百萬元的“書記”,“被判”一點
丁家發(fā):“兒童餐不適合兒童吃”不是小問題
游德福:讓“勤廉窗口”架起為民服務“連心橋
丁家發(fā):“底樓起訴加裝電梯敗訴”具有示范意
市委書記路邊接訪,服務百姓何處都是大舞臺
童其君:給雜技演員拴安全繩架設安全網(wǎng)吧
別讓“關注公眾號才能開發(fā)票”平添消費者煩惱
學生成績不好集體受體罰,暴力之下豈能出成績
王鳴鏑:20元一瓶,飲酒被處分再緊作風之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