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新規(guī)出爐 應有硬性處罰
作者:張洪泉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公安部、中央綜治辦、發(fā)展改革委、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人社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中國人民銀行8部門近日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以更好地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新華網8月11日)
8部門出臺身份證新規(guī),相信對個人信息管理一定能起到較為有效保護,尤其是登記指紋信息的居民身份證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于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有利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點贊之余,反觀這些年來身份信息被大面積的出售,一些像銀行、快遞公司、網站、電商、婚介房產中介公司這樣的機構,泄露信息危害巨大,應該有硬性處罰規(guī)定才更好。
由身份信息被出售引發(fā)了各種問題,有的甚至成為詐騙的母資料,造成了諸多麻煩。8月11日,南昌市公安局經
開分局公布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某知名快遞公司出現(xiàn)“內鬼”,客戶信息2元一條被賤賣,14000余條個人信息被泄漏。同日的《綿陽日報》消息:近日,家住涪城區(qū)33歲的市民李先生遇上了麻煩事兒,他的銀行卡莫名被扣款,詢問銀行才知道,其身份證被人冒用申請了信用卡。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但是,事實上,一些人專門靠買賣他人信息過日子,幾乎是牟取暴利。在一些特殊地方,根據(jù)大數(shù)據(jù)推算,幾乎可以知道你的喜好;而我們經常可以收聽到陌生拜訪電話,向我們推銷高利貸、貴金屬、防火宣傳什么的,其實,這些所謂的服務我們根本不需要。
其實,國家在信息保護上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但是一般都是要求多,處罰少或者處罰的力度小,違規(guī)犯罪成本過低。很多時候處罰不了,或者出現(xiàn)牟利1000萬結果被處罰了10萬,讓罪犯沉迷于倒賣他人信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而與此同時,因為違法犯罪成本低,幾乎有大面積需要個人信息辦事的單位,都有出賣他人信息的風險。
8部門出臺《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佐證了國家對個人信息保護意識正在進一步加強,但是為更好的保護公民合法權益,急需在刑法、民法等相關法律上跟進,加強和完善相關法律條款,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嚴、違法必究成為一個有效的法制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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