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如此駕駛“駛”不得
作者:周志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近日,揚州交警依法查獲“失駕”和無證駕駛各一起,有效消除了道路安全隱患。(揚州日報3月14日)
所謂“失駕”,是指駕駛人在駕駛證被扣留、停止使用、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注銷、吊銷而喪失駕駛資格的前提下,仍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是“流動的安全隱患”。
近日一天中午,文匯西路寶帶小區(qū)北門附近路段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現(xiàn)場勘查發(fā)現(xiàn),一輛車號為蘇K78XXX白色轎車騎在人行橫道線的隔離樁上,車頭受損。此時一名女子走到民警面前聲稱是轎車駕駛人,同時出示了行駛證和駕駛證??涩F(xiàn)場一名男子向民警反映:“我騎電動自行車過馬路時被這輛車撞倒,當時司機明明是位男士。”原來,王某2021年因醉駕被吊銷了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能重新取得駕照。發(fā)生事故后王某怕被追責,便讓妻子為他頂包。
據(jù)介紹,其時,王某便處于“失駕”狀態(tài)。
在京滬高速揚州段龍奔服務區(qū),一輛白色小轎車涉嫌脫保,民警上前查看時,一女子正躺在駕駛位休息。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該女子拿不出有效證件,且神情慌張。通過警務系統(tǒng)查詢后發(fā)現(xiàn),該女子系該車輛所有人,但未取得駕駛證。不久,一錢姓男子找到民警,說車是他開的。在鐵的證據(jù)面前,女子不得不承認自己無證駕駛以及企圖找人頂包的違法行為。
截止發(fā)稿,兩起事故均在進一步調(diào)查處理中。等待“失駕”和無證駕駛當事人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兩起事故,發(fā)出強烈警示:如此駕駛“駛”不得!
據(jù)了解,駕駛證處于被暫扣、吊銷、注銷期間,千萬不能抱有僥幸心理再次駕車,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不僅事故或意外中的損失得不到保險公司的理賠,交通違法行為還將受到處罰。駕駛證被吊銷、暫扣或注銷,已然表明就不再具備駕駛資格。如果還強行駕車上路,那就是“失駕”。“失駕”等同于無證駕駛,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擾亂道路交通秩序,還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
持證駕車是基本的交通規(guī)范,也是對所有交通參與者的安全保障。而“失駕”再駕、無證駕駛都是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無證駕駛,缺乏專業(yè)培訓,不具備安全駕駛和應急處置能力,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更為嚴重的是,無證駕駛更易滋生和誘發(fā)超員超速、闖紅燈、酒后駕駛、交通肇事等違法犯罪案件。此外,無證駕駛人員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可能因不熟悉或沒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而引發(fā)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chǎn)安全。
廣大駕駛員必須從上述兩個案例中吸取教訓,并引以為戒。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持“證”上路,守法出行。自覺抵制無證駕駛、“失駕”再駕等涉牌涉證違法行為。交警部門要強化整治力度,對無證駕駛、“失駕”等違法行為嚴查嚴管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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