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離家出走,“大叔”該當何罪?
作者:李忠卿 稿源:時評界 編輯:時小川
沒有任何征兆,本應坐車去上學的15歲女孩玲玲(化名,浦江中余女孩,還在讀初中)突然離家出走了。一走就是近一年的她,從未和家里聯(lián)系過,家人報警發(fā)尋人啟事也都找不到女孩的下落……幸運的是,今年9月30日,浦江警方經(jīng)過近一年的辛苦尋找,終于在福建漳州找到了玲玲,此時的她已懷孕在身。(10月3日央廣網(wǎng))
只因與家人發(fā)生矛盾,15歲的少女玲玲便選擇了離家出走,這一走就是1年,女孩子失聯(lián)期間,其家人精神幾近崩潰,擔心與絕望情緒油然而生,我們完全可以理解女孩父母的錐心之痛。
因為此前已有先例,女孩一旦失聯(lián),風險很大,等到案情真相大白了,家人等到的基本都是噩耗,被謀害的可能性大?,F(xiàn)在玲玲毫發(fā)無損,警方果斷出手,發(fā)現(xiàn)了女孩的蹤跡,這讓玲玲的父母非常意外、非常驚喜,對警方的感激之情難以言表。
警方將玲玲解救出來,親手交給其父母,這種為民、親民的工作作風值得點贊。遺憾的是,我們沒有看到警方為民除害的一面,報道中語焉不詳,只顧著將這一喜訊報道出來,唯獨忽視了勾引玲玲的那個“大叔級別”的男人。
從報道得知,玲玲與這個男人在微信中相識,很快就從網(wǎng)友變成了“戀人”,否則玲玲絕不會跟著他出走。顯然玲玲涉世不深,對男女之間的情感行為也是懵懵懂懂,盡管其屬于個人自愿行為,但這個男人仍然改變不了違法的事實,原因在于玲玲還是一個未成年的女孩,玲玲刪除所有網(wǎng)友信息、斷絕與家里聯(lián)系的種種怪異行為,我覺得都與這個“大叔”有關(guān),沒有他的教唆與慫恿,玲玲想不到那么多,而更可惡的則是,15歲的玲玲居然懷孕了,法律規(guī)定,與不滿14周歲的女孩發(fā)生性行為,無論是否屬于自愿,都屬于強奸犯罪。
因而,警方不能僅僅滿足于找到玲玲,還應追究這個男人的法律責任,如果放任不管,這個社會就毫無安全感可言,就會有更多的少女甚至幼女受到侵害,而這才是我們最為感到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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