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謹防“酒精冰淇淋”傷及孩子
作者:周志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年輕人的第一口茅臺”“網紅上線,酒精棒冰”“微醺,甜如蜜”……今年夏天,酒精冰淇淋成為社交新寵,一張張外包裝上印著各類品牌酒的冰淇淋照片在朋友圈風靡,不少年輕人對此趨之若鶩,其中包括一些未成年人。(法治日報8月22日)
在線上購物平臺、外賣平臺,茅臺冰淇淋、獺祭冰淇淋、馬迭爾朗姆酒味冰棍等銷量都非常可觀,有的產品售后評價就達5萬多條;線下,各類酒精冰淇淋更是賣得火爆。不少小賣部還位于中小學校附近。有店家稱,酒精冰淇淋在學生群體中賣得非常好。
針對不少家長關注的未成年人能否少量食用酒精冰淇淋的問題,有關專家給出了否定答案。因為未成年人的大腦皮層對酒精所致的損害,比成年人更敏感。添加劑的使用即使符合國家標準也會給未成年人生長發(fā)育帶來健康風險。對未成年人而言,最安全的方式是滴酒不沾。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市場上僅有茅臺冰淇淋等少數此類商品在產品說明或宣傳頁面提示了風險,而大多數酒精冰淇淋未提示相關風險。根據2022年6月1日實施的國家標準《飲料酒術語和分類》,酒精度在0.5%vol以上的酒精飲料即屬于飲料酒。作為冷凍飲品的冰淇淋,如果其酒精度超過0.5%vol,則屬于酒類飲品或食品,應當按照酒類法律法規(guī)制作和售賣,未成年人不能食用,商家也應適用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的禁止性規(guī)定。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酒精度數作為酒類飲品的核心要素,應當被消費者知悉。商家不標明酒精度數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我國《飲料酒術語和分類》把飲料酒定義為酒精度在0.5%vol以上的酒精飲料,故只要是酒精度在0.5%vol以上都屬于酒,應當按照酒類商品進行管理和售賣,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市面上還有一些酒味冰淇淋,商家稱加入食品添加劑而具有酒味,但不含酒精。即便如此,同樣應該嚴格監(jiān)管。
謹防“酒精冰淇淋”傷及孩子。中小學附近小賣部售賣酒精冰淇淋,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具有實質性損害。酒精度超過0.5%vol的飲品即屬于飲料酒范疇,應適用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的禁止性規(guī)定。即使是酒精度低于0.5%vol的酒精冰淇淋,根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也應當禁止孩子接觸、食用。
商家在售賣酒精冰淇淋時,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在包裝界面標明酒精濃度、“過量飲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語和相關提示;在商鋪的顯著位置貼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標識;應禁止學校、幼兒園周邊區(qū)域的商家銷售此類酒精冰淇淋;其他地方銷售此類產品,應將其置于煙酒銷售專區(qū),不得與普通冰淇淋混同售賣,防止未成年人接觸此類冰淇淋。
就家長而言,應對酒精冰淇淋的酒精屬性提高警惕,教育、引導未成年人不食用酒精冰淇淋,切不可讓酒精冰淇淋打了冰淇淋的“擦邊球”,要教育未成年人認識酒精的危害,對大腦神經、肝腎功能等身體健康的損害,告誡未成年人“酒后易生是非”的事實規(guī)律,使未成年人主動遠離酒精及其衍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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