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燦輝:別把“違法”當“網紅”捷徑
作者:曹燦輝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11名少年為了當“網紅”,竟集體攜帶管制刀具,自導自演一部黑幫打斗視頻,并欲上傳至網絡。7月14日,云南省紅河州建水縣坡頭鄉(xiāng)11名少年正手持刀具在坡頭鄉(xiāng)一木材廠附近“打”得火熱,被周圍熱心群眾發(fā)現(xiàn)并報警,建水縣公安局坡頭派出所民警趕到后及時制止了他們的行為。(7月21日云南網)
顯然,孩子手持管制刀具拍“斗毆大片”是違法行為,理當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這么做,目的是想當“網紅”。在我看來,孩子想當“網紅”并不可怕,怕的是不正常逐“紅”方法。以上新聞中孩子“持刀拍黑幫片”,是在把“違法”當“網紅”捷徑,并不可取。
其實,現(xiàn)實生活中,孩子把“違法”當“網紅”捷徑并非僅有。比如,去年10月,在綿陽涪城區(qū)三里村附近,5名青少年因多次在夜間進行追砍模仿、劃車、砸公交站臺等被警方控制,并查獲管制刀具三把,他們是為了錄制視頻,打算上傳至網絡以獲取點擊率成“網紅”。今年6月,在四川成都的一段跨線橋上,有人“持械斗毆”,民警趕到現(xiàn)場拿下十多名男子,收繳鋼管數(shù)根,這為某直播APP“網紅”拍攝“青春疼痛劇”,在場人員均為未成年人。
孩子把“違法”當“網紅”捷徑,是在挑戰(zhàn)法律和道德底線,會污染網絡風氣,侵蝕網絡文明。若這種行為在社會上泛濫開來,既會使網絡空間烏煙瘴氣,又會讓網絡文化陷入境地,還會使孩子以“丑”為“美”,影響“三觀”,更不利于其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形成。
把“違法”當“網紅”捷徑,當然是孩子的錯,比如,法紀觀念淡薄,“成名要趁早”心態(tài)等,但又不光是。當下,“網紅”在看得見的“資本”誘惑下,“網紅”直播平臺參差不齊魚目混珠,特別是一些“違法”“網紅”直播,抓住了當前監(jiān)管體系不夠完善的空子,“野蠻生長”。孩子辨別能力不強,再加上學校老師和家長由于自身的認識問題,對其大都關注不夠引導乏力,于是,一些孩子“見樣學樣”,只要自己能“網紅”,做事“違不違法”就少有考慮了。
網絡是有底線的,上傳視頻涉及到違法犯罪的“網紅”,是受到了法律的懲罰的。網絡和現(xiàn)實一樣,積極向上才能長久,別把“違法”當“網紅”捷徑。
一方面全社會要對把“違法”當“網紅”捷徑的行為予以譴責、拒絕和抵制,同時,對傳播正能量的專業(yè)主播給予呵護和支持,讓“違法”“網紅”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間。
另一方面全社會該給孩子一個“網紅”正面定義與生態(tài)。一要樹立正面“網紅”形象,打擊“違法”“網紅”行為。二要老師家長對孩子想當“網紅”進行正確交流溝通引導,讓孩子樹立不要“違法”“網紅”理念。三要依法加強監(jiān)管,營造健康網絡環(huán)境,抑制“網紅”惡俗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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