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金福:別讓企業(yè)“加班文化”成為一種病態(tài)文化
作者:葉金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連日來,“清明節(jié)強制加班,員工怒懟領導”一事持續(xù)引發(fā)網絡熱議,相關話題多次沖上熱搜榜。討論中,很多網友在直言看“怒懟”過程很解氣之外,也不免發(fā)出各種無奈——“我們企業(yè)也一樣,天天加班”“強迫加班,不加不行,沒法拒絕”“大家都加班,自己很難不加班,按時下班跟做賊一樣”“上哪兒去告?沒有用的,告贏了工作也沒了”,引發(fā)共鳴。(4月7日《法治日報》)
根據《勞動法》規(guī)定,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但同時,《勞動法》第四十一條也規(guī)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在很多用人單位里,由于工作中難免會出現(xiàn)一些緊急的、突發(fā)性的任務,因而,讓員工適當加班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問題是,眼下“強制加班”現(xiàn)象在一些職場里已普遍制度化和嚴重超時化,這不僅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是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加之,一些企業(yè)故意渲染“加班文化”,這無疑加劇了員工的加班焦慮??梢哉f,企業(yè)“加班文化”就是一種病態(tài)文化。
因此,筆者以為,要破解企業(yè)病態(tài)的“加班文化”,還需“多方共治”。首先,勞動監(jiān)察部門要“履職”。勞動監(jiān)察部門應積極承擔起自身的主體責任,對“強制加班”要嚴肅查處,該約談的要約談,該叫停的要叫停,該處罰的要處罰,倒逼其嚴格遵守《勞動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
其次,勞動者要學會“維權”。職工一旦遭遇“強制加班”,既要大膽地說“不”,也要積極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勞動權益不受侵害,自身身心健康不受損害,切忌“做啞巴”,任憑“強制加班”。
其三,用人單位要“守法”。相關部門應加強普法宣傳教育,讓用人單位知曉“強制加班”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從而自覺做到遵法、守法,遠離“強制加班”。
當然,如果已經發(fā)生“強制加班”,勞動監(jiān)察部門除了進行必要的查處和督促整改之外,還需切實督促用人單位按時給勞動者發(fā)放“加班費”,切莫讓勞動者辛辛苦苦“加班”,結果又拿不到該拿的“加班費”。如此,就是勞動監(jiān)察部門的“失職”了。
凡本網注明“來源:時評界”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作者和時評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時評界”。紙媒使用稿子,須告知本網站,由本網站提供作者聯(lián)系方式,由紙媒支付稿酬。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XX(非時評界)”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作品內容、版權等存在問題,請在兩周內同本網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電話: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時評界暫未實行稿件付費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網均視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項聲明。
·高連奎:一戰(zhàn)國際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傳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書福 (2014-01-07)
·高連奎:亞當斯密對中國的批判不靠譜 (2013-12-23)
·“不能讓金錢主導一切”——桑德爾旋風的中國意義 (2013-12-14)
·自發(fā)秩序,還是社會契約? (2013-12-03)
廖衛(wèi)芳:“自助餐”莫成“浪費餐”
29.9元充值100元話費?警惕“餡餅”成陷阱
韋其江:《他是誰》劇真實再現(xiàn)案件的藝術典范
游德福:故意嚇死1100只雞獲刑6個月是法制課
郭喜林:雨中祭奠父母的感受
照顧病危丈夫遭開除,既違法又缺少人性化
葉金福:農村健身器材切忌“重建輕管”
魏芳:守護好“腳下安全”也是一道民生考題
周志宏:“小孩掉到手機里面去了”誰來拉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