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洪泉:1569起汽車消費投訴呼吁機制建設
作者:張洪泉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10月27日,南寧市工商局專業(yè)市場分局舉行“南寧市汽車行業(yè)創(chuàng)建‘誠信經營 放心消費’宣傳活動”。汽車經銷企業(yè)承諾,不做虛假廣告,不誤導消費者,不欺騙顧客。(南國早報10月27日)
過去21個月里,南寧工商部門接到1569起汽車消費投訴,從新聞報道看,投訴的問題不一,有理解有誤、溝通不暢的,有汽車質量的,有售后服務的。一個月平均有75起投訴,幾乎每天都有,不是一個小問題,客戶需要注意,監(jiān)管更需形成處理機制。
這兩年的汽車銷售,已經不是銷售人員信口開河、天馬行空的時候了,以前車輛少,懂車的也不多,往往單獨聽車行的說法,但現(xiàn)在車輛不僅品牌品種多樣,互聯(lián)網上可查閱、供參考的信息很多,銷售員的忽悠相對較難。再者哪個人買車前,不是幾乎參觀完所有類似車型,對車輛性價比進行考量,并聽取身邊老司機的經驗;即便提車時,也會帶人一起去,事實上,買車已經到“不看廣告看療效”的年代。對于銷售員說的附加的條件,如果真談好,寫成個書面東西就可以,這樣以備后查。
東邊不亮西邊亮,黑了南方有北方。現(xiàn)在汽車銷售商賣車也不僅僅是賣車,已經從早年的單獨賣車演化成賣保險、搞售后等全方位的服務,如果你發(fā)現(xiàn)談的價格低于全國的銷售價格,那么一個普通的銷售商就那么一點銷量,不賣給你保險,又靠什么去吃飯呢?所以說,什么樣子的價格配什么樣的政策,買不買保險,車價是不一樣的,這個要說清楚,是買車和賣車雙方的約定。付款前,凡涉及財物等責權利的事項,建議形成個書面的東西,畢竟當前是契約時代。
產品質量是個大問題,有些故障或許不是銷售商短時間能解決的,但是作為賣車的一方,應該給客戶有個交代,支付代步費或安排代步車,不能接到故障后遲遲不處理。事實上,關于車輛三包國家也有相關的政策,發(fā)現(xiàn)問題后,查閱一下,是保修還是更換,抑或三包期內幾次相同故障可換車什么的,按照相關法律辦理就是了。市場管理不能僅靠說教和道德,對于客戶反映多次、事實確鑿且屢教不改的銷售商,監(jiān)管部門應該拿出具體處理意見,發(fā)現(xiàn)一起,嚴懲一起,形成處置機制,達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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