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玩手機不過馬路,過馬路不玩手機
作者:李忠卿 稿源:時評界 編輯:時小川
11月22日夜,南通市區(qū)桃園路中南城路段,一名年輕女子過馬路時玩手機,被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轎車撞飛,肇事車輛逃逸。24日中午,肇事司機投案自首,目前暫因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傷者今年22歲,經(jīng)過救治傷勢略有好轉(zhuǎn)。(11月27日看看新聞網(wǎng))
城市里的“低頭族”呈幾何級增長,原因在于很多人習慣了邊走路邊玩手機,即便過馬路也是如此,這種現(xiàn)象很常見、很普遍,已成為危害交通安全的一大陋習。
盡管由此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時有發(fā)生,交警乃至媒體也多次告誡民眾不要養(yǎng)成這種不好的習慣,然而,很多人不以為然,不論何時何地依然照玩不誤,眼睛一時一刻也離不開手機畫面,一些交通事故就是這樣發(fā)生的,他們天真地認為,司機不會隨便撞人,其實這是一種僥幸心理在作怪。
過馬路時玩手機,后患無窮,特別是夜幕降臨后,就更容易出紕漏,正常情況下,車子呼嘯而至,行人出于安全考慮,基本都會選擇避讓,而且司機向來都是這么判斷的,因此,除了到了斑馬線,司機一般不會減速。加之由于晚上視線不佳,如果繼續(xù)玩手機過馬路,行人被車輛撞飛幾乎不可避免。
南通的這名女子被撞后,騰空而起,雖然大難不死,但受到的驚嚇恐怕一輩子都記憶猶新,就連觀看視頻監(jiān)控的人也會心驚肉跳,可見,玩手機也應悠著點,否則手機就會要了你的命,這可不是鬧著玩的。
由此聯(lián)想到一則宣傳口號,那就是“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經(jīng)過多年的宣傳教育,廣大司機朋友早已對此銘記在心,誰也不敢碰這條高壓線。由是觀之,我覺得今后的交通安全宣傳,還應增加一條針對行人的,亦即“玩手機不過馬路,過馬路不玩手機”,城市里多樹立這樣的安全警示牌,大家都自覺遵守這樣的規(guī)則了,安全事故就會直線下降,休怪我在這里嘮嘮叨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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