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37元卻要收1776元的店應被重罰9萬
作者:李忠卿 稿源:時評界 編輯:時小川
本想只剪個10塊錢的頭發(fā),被理發(fā)師說動心,做了“一個37元”的發(fā)型,結賬時卻要付1776元,因為不是一個發(fā)型37元,而是做頭發(fā)用的夾子,一個要價37元。昨天,記者了解到,寧波市江東區(qū)發(fā)改局已對這家悠哈理發(fā)店作出了處罰決定:因為價格欺詐,該店被罰款9萬元。(10月22日《錢江晚報》)
美發(fā)店的老板心靈并不美,時常玩一些文字游戲,坑害顧客,這樣的事例發(fā)生過多次,等到結賬時,顧客才發(fā)現價格欺詐,可是為時已晚,如果不乖乖就范,打手就會一哄而上,不交錢休想走人。
標價37元,結賬時1776元,這樣的美發(fā)店居然照樣開門營業(yè),究竟有多少人被坑害過,恐怕一時無法查的清楚,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當地相關主管部門都是睜眼瞎,監(jiān)管一旦出現了真空,商家宰客現象、亂收費問題就會層出不窮。
說起這家名為“悠哈”的美發(fā)店,其店名還真名副其實,悠哈——拆開來解讀就是忽悠人之后哈哈大笑,一大筆錢進賬,怎能不開心?可見這家美發(fā)店開張時,壓根就沒安好心,只要能創(chuàng)收,什么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這種無良的商家毫無誠信可言,有關方面早就該出手整治了。
也許有人說,對一家小小的美發(fā)店一次就重罰9萬元,是不是太過分了?小店能承受得起嗎?因此,有關部門出面解釋,這樣的處罰是參照了“青島天價蝦”事件,我以為這個處罰并不不妥,美一次發(fā),店主就賺了上千元,處罰9萬真不算多,如果只是象征性地處罰,不足以產生震懾作用,更不能警示其他商家,從這個意義上說,處罰不是多了,而是還有很大的空間,對于某些無良的商家而言,只有罰得其傾家蕩產,才能真正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才能還消費者一個滿意與放心。
希望這樣的重罰能擴大至其他行業(yè),商家的違法成本承受不起了,就會本本分分經營,明明白白賺錢,道理就是這么個道理,情況就是這么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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