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洪泉:應相信聊城市民會善待公共自行車
作者:張洪泉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10月19日一大早,一些網(wǎng)友給我一些聊城公共自行車的照片,照片上公共自行車被汽車擠撞、車座子被劃傷、腳蹬子被卸走、一些孩子在車子娛樂。問我對這些事情什么看法?當時我沒有一一回復。后來發(fā)現(xiàn),朋友圈里很多朋友都在轉發(fā)這些照片,并表示對此事的憤怒。
其實,公共自行車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別說是聊城,即便在很多一二線城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人為壞損,這一點大家可以查閱一下新聞。聊城出現(xiàn)的這些情況,屬于個別人的個別行為,不具有代表性。不能因為聊城出現(xiàn)一起殺人案,就懷疑全部聊城人是不是會殺人;在發(fā)展中出現(xiàn)的問題,需要在發(fā)展中解決。
聊城公共自行車從多次被討論,到最終使用,經(jīng)歷了很多有識之士的提議、提案,在聊城市新媒體委員會開展的“我為聊城發(fā)展進一言”活動中,也有作者提出設置城市公共自行車的建議。在公共自行車使用后,有朋友問我,如果有人偷走了怎么辦?我當時告訴他,誰家中有一個公共自行車,無疑是在告訴周圍的人:“我是個偷車賊!”說這話,其實是想說,作為公共財物,任何人都沒有理由去破壞。
這些年,全國城市發(fā)展成為一個大趨勢,大面積的人集聚到城市,城市人口在激增。但是,并不是進了城就是城里人了,在城里住的未必都符合城里人的素質(zhì),一些人在生活習慣、制度遵守、規(guī)則意識等方面,都不具備城里人應有的素質(zhì)。比如在公共廁所大便后不沖水,騎著自行車在機動車道上橫沖直撞,在人行道行人后面機動車大按喇叭等行為,而現(xiàn)在又多了一條,就是破壞公共自行車。
城市管理往往具有滯后性,大概意思是,只有在出現(xiàn)一些瑕疵后,才會出臺配套措施。這也符合認識的規(guī)律,發(fā)現(xiàn)問題后,才能有正對性的制定出相應制度,約束那些破壞者,維護公共財物不受破壞。聊城盡管是座古城,但是城市城區(qū)面積急劇擴大也是最近一二十年的事情,相信本次公共自行車被破壞,勢必會讓聊城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
出現(xiàn)公共自行車被破壞,看起來好像是城市居民素質(zhì)低,但是被發(fā)現(xiàn)后,很多聊城人在朋友圈指責,并呼吁保護好聊城的城市公共自行車,這就是進步、是一種高市民素質(zhì)。相信那些破壞者、把公眾自行車當玩具的孩子、及其孩子家長和幼兒園的老師,看到自己的孩子和學生那樣做,也會感覺沒面子的,城市形象的維護,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我相信聊城人,會善待城市公共自行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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