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705起酒駕被查處”誰該清醒
作者:周志宏 稿源:時評界 編輯:洪小兵
寧波交警開啟冬季突出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全力“圍剿”酒駕。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獲悉,11月以來,公安交警部門已查處小客車涉酒駕駛違法行為705起。(寧波日報11月28日)
11月22日晚上10點30分,象山交警接到報警,稱在丹東街道某小區(qū)地下停車場,有兩輛小客車發(fā)生碰撞。原本以為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交警在現場處置時聞到了酒味。于是,對兩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兩人都喝了酒。目前,這兩名駕駛員均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無獨有偶。11月24日凌晨5點30分,在北侖小港街道駱霞線與渡口路交叉口,兩輛小客車相撞。交警到場處置,發(fā)現是涉酒駕駛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更離譜的是,這名肇事者在2020年就因醉酒駕駛被吊銷了駕駛證。這次事故可以說是“醉駕+無證駕駛”。等待她的必定是法律的嚴厲制裁。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法律早有明確規(guī)定,如今也已是連小朋友都明白的道理。然而,自酒駕入法以來,一個又一個“酒徒”被查處;一次又一次因酒駕、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被追責,血淋淋的事實、慘痛的教訓,竟然沒能使一些“酒徒”警醒,仍然冒險酒駕甚至醉駕。什么法律法規(guī),什么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全被他們拋至“九霄云外”。
“705起酒駕被查處”誰該清醒?時下,已進入冬季。據了解,每年冬季,都是交通事故的高發(fā)期。值得有關各方高度警覺。一方面,所有駕駛人員要強化法治意識,嚴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規(guī)矩,不能心存僥幸,不能拿生命和法律當兒戲,確保安全出行;一方面,交警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和查處力度,尤其是要在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和收費站、國道省道穿村過鎮(zhèn)路段、縣鄉(xiāng)公路關鍵節(jié)點,以及城市和鄉(xiāng)鎮(zhèn)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設卡,對酒駕醉駕,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嚴懲一起,確保道路暢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凡本網注明“來源:時評界”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作者和時評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時評界”。紙媒使用稿子,須告知本網站,由本網站提供作者聯系方式,由紙媒支付稿酬。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XX(非時評界)”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作品內容、版權等存在問題,請在兩周內同本網聯系,聯系方式:電話: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時評界暫未實行稿件付費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網均視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項聲明。
·高連奎:一戰(zhàn)國際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傳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書福 (2014-01-07)
·高連奎:亞當斯密對中國的批判不靠譜 (2013-12-23)
·“不能讓金錢主導一切”——桑德爾旋風的中國意義 (2013-12-14)
·自發(fā)秩序,還是社會契約? (2013-12-03)
殷建光:“鏈”枝同氣共奔騰 “博”瀾壯闊創(chuàng)
殷建光:棚改小區(qū)成危樓,誰讓民有所居成危居
尚凡:禁私自熏臘制品,何錯之有
教育人竭力為某個品牌跳繩吆喝是何道理
曹燦輝:叫停安全教育強制打卡為何好評如潮
于曉倩:讓基層干部永遠年輕
“我吃香蕉你吃皮”引爭議,兒童讀物不能“不
維揚書生:女子洱海裸泳,何以引發(fā)眾怒
張艷曉:必須認清扒掉這些個五花八門的馬甲